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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04
关于调整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工的
发布单位:民委 发布人:乌雅恒 发布时间:2024-12-04 点击量:2 字体:

关于调整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工的

  

 

各股室、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对各股室、中心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作如下调整,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办公室

主任:吉亚

(二)人员:乌兰图雅、赵改莲、郝日瓦、纳仁花日、宝音贺西格、阿希玛、田慧萍。

(三)主要职责

1.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单位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

2.管理机关日常事务,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

3.负责单位党建(包括组织、宣传统战、党风廉政等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4.负责机关学习培训、考核考勤、保密、财务、档案、“三务公开”等工作

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具体分工

吉亚:负责统筹办公室全盘工作;

乌兰图雅:负责收发文督办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机要保密工作;

赵改莲:负责财务室工作、工会工作;

郝日瓦: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团支部、妇女等工作;

宝音贺希格: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清扫责任区工作;

纳仁花日:负责出纳工作、人事、调资等工作;

阿希玛: 负责会计工作;

田慧萍:协助吉亚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考勤工作、综合保障等工作。

二、民族团结促进中心

(一)主任:格根塔娜

      副主任:乌亚亨

(二)人员:哈斯、兰格日乐图、其木格、乌雅恒、陈甘池。

(三)主要职责

1.负责政策法规宣传,管理民族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2.负责民族成分审核认定工作;

3.负责城市民族工作和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4.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选树、表彰及经验交流活动;

5.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创建提档升级工作

6.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单位创建活动相关的文书档案、模范先进个人档案,并进行系统、规范管理,在重大节日对模范个人进行走访、慰问,提升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他们在社会中的知名度

7.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具体分工

格根塔娜:负责统筹促进中心全盘工作;

乌亚亨: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选树工作、模范基地和模范个人的选树、申报、表彰等工作;

哈斯:古籍收集和研究工作;

兰格日乐图:负责民族手工艺产业;

其木格:负责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乌雅恒:负责宣传、信息报送、民族领域考核等工作;

陈甘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协助促进中心主任完成其他工作。

三、兴边富民项目股

(一)股长:冬梅

(二)人员:伊拉特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和项目的申核、实施、验收等工作;

2.负责筛选项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配合做好各级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4.组织实施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

5.负责清产核资和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宣传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扩大兴边富民行动的社会影响;

7.扶持发展民贸企业,服务管理民族用品生产企业;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拉特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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