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lyhcyj/2021-0617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机关制定《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林草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林草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林草局工作机构的领导信息;
2、林草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林草局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林草局规范性文件;
4、林草局重点领域工作;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林草局人事任免信息;
7、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平台查阅,也可以到林草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林草局主要采取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林草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林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林草局政务公开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林草局综合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林草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林草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4665085;传真号码:4665057;电子邮件:1299257748@qq.com;邮政编码:015543。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根据《条例》和《规定》申请信息公开时,应提出书面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明确的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林草局综合办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代笔申请。
2、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至政府网站下载。
可通过互联网、书面、当面提出申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予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8、申请内容不明确,不符合《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9、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需延期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