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wgsm/2021-0677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乌盖苏木 | 文 号 | 乌政发〔2021〕10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各嘎查村、二级单位、各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21〕24号)以及《巴彦淖尔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巴安委办发〔2021〕3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苏木实际,就组织好全苏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行业领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苏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全苏木“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苏木范围内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
安全月期间苏木平安建设办公室将组织各站办所、嘎查村、二级单位及企业在苏木学习一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
认真学习观看旗宣传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乌拉特后旗电视台、新媒体开设专栏以及利用户外大型显示屏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021年安全月主体宣传片——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等宣传片;利用电台播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而在全苏木范围内形成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强大舆论氛围。
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同时主要领导人要督促指导好各自监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苏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苏木各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
“安全生产草原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苏木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并向旗安委办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苏木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采取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单位职工和各企业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强化双基工作。
苏木各站办所、中心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取得实效。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苏木各相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督促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一次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和各种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
(六)开展特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苏木各嘎查村、二级单位、企业要开展“最美应急人”、“最美安全员”等评选活动,对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事故防范、抢险救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报道。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视频、图书、融媒体产品等作品进行评选,将优秀作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播发,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范畴,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
(二)务求取得实效。苏木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草原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