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wgsm/2021-0677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乌盖苏木 | 文 号 | 乌政发〔2021〕11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关于印发《乌盖苏木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
现将《乌盖苏木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盖苏木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乌盖苏木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大棚房” 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旗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或者改变看护房用途。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摸底排查设施农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本次排查范围既包括所有设施农业园区,也包括零散建设大棚等设施农业,既包括已经备案的设施农业,也包括未备案或在建的设施农业。以嘎查村为单位摸清设施农业底数,明确每一处设施农业的具体位置和基本情况。排查一处记录一处,记录内容包括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并且都要有四至信息上图入库、排查后要形成一图、一表,即设施农业位置图、设施农业基本情况表。
(二)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要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逐一核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严查未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后又出现改扩建反弹等问题。
(三)排查新建设施农业违法违规问题。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之后的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自建设施农业情况,结合摸底排查,核查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四)推进问题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 2020 年 7月21日之前建成的设施农业,按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标准执行;之后在建、扩建、改建、新建的设施农业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 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577 号)以及《关于加强农牧民房前屋后自发建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有关事 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91 号)等文件标准执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五)依法查处和严肃问责。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从严查处;发现公职人员在整治中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账面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肃问责;对涉嫌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 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按照《乌拉特后旗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苏木成立工作协调推进组,由政府代苏木长段文华任组长,负责安排落实“回头看”任务,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组下设清查整治、纪检2个工作专班。协调推进组组成如下:
组 长:段文华 党委副书记、政府代苏木长
副组长:银 锁 党委委员、苏木纪检书记
刘 茹 政府代副苏木长
武 琳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王永义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孙向兵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刘鹏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李光荣 和丰村党支部书记
温晓峰 巴音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索伊拉巴特尔 巴彦淖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达楞吉日 呼和嘎查党支部书记
孟克达来 阿拉腾哈拉嘎嘎查党支部书记
兰祥 巴音乌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协调推进组办公室,由刘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及时推进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推进组下设清查整治、纪检2个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清查整治组:
主 任:武琳
副主任:王永义
成 员:刘鹏 李光荣 温晓峰 索伊拉巴特尔 达楞吉日 孟克达来 兰祥
主要负责“回头看”工作摸底排查、整治整改、数据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纪检组:
主 任:银锁
副主任:孙向兵
主要负责“回头看”工作纪检监督。
五、工作安排
我苏木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工作,依据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分工到人,按照工作职责,迅速组织推进,展开工作。严格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对制止耕地“非农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回头看”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彻底清理、坚决整治“回头看”工作力度,形成制止耕地“非农化” 的强大攻势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良好态势。
(二)要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落实属地责任,苏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嘎查党支部书记负责配合苏木工作人员完成片辖区内任务排查、整改工作,把握“大棚房”问题改变耕地性质用途的本质,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标准,把握政策。要讲究方式方法,区分情况,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回头看”期间,我苏木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478--262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