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后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hq_lyhcyj/2021-0718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2
公益林区划界定政策问答
发布单位: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人:萨拉庆 发布时间:2021-12-02 点击量:3 字体:

公益林区划界定政策问答

 

1、什么是国家级公益林?

答:国家级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2、为什么会开展这次区划界定工作?

答:15年来,公益林经过多年的保护和管理,植被面积和盖度等都发生了变化,灌木林资源因管护水平不一而发生了消长变化,需进行重新区划界定。国家林业局于2017年8月25日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办资字〔2017〕143号)文件,要求开展这次的区划界定工作。

3、哪些林地可以成为国家级公益林?

答:在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区位范围内的有林地郁闭度达到0.2、疏林地郁闭度0.1-0.2、灌木林地覆盖度达到30%,且集中连片450亩以上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

生态区位包括: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边境10公里的林地;阴山北麓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4、林地怎样成为国家级公益林并享受补偿呢?

答: 依据林地资源数据,农牧民自愿申请,通过区划界定,报国家林草局界定确认为国家级公益林后,才能享受生态效益补偿。

5、什么是公益林区划落界?

答: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是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基本保障。区划落界结果是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基础,也是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考评工作的依据。

6、什么是林权证?由哪个部门管理发放?

答: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以前由旗林业局负责管理,2019年4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统一管理负责。

7、国家级公益林可以调整吗?

答:可以进行调整,若自愿申请调出,一经调出,不得再次申请补进。

8、我旗的公益林区划界定共开展过几次?

答:三次。2004年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301.3万亩;2009年补充调查拟补进101.3万亩,2012年国家只批准了37.57万亩;2018年底申报了380.64万亩,2019年初国家批准了380.64万亩。

9、有林权证的林地就能领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吗?

答:不一定。你们现在手里拿的林权证是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发放的确认你们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放的证书。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的对象是国家级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需自愿申请并通过区划界定,国家批准成为国家级公益林,然后才可以领取补偿资金。

10、为什么以前享受补偿,这次没有补偿呢?

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补偿的对象是经国家林草局确认的国家级公益林。如果2004年确认的国家级公益林郁闭度和覆盖度降低了,达不到标准了,2018年区划界定未界定成国家级公益林,就没有补偿。

11、2019年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发放林权证吗?

答:暂时不发放,因为现在林权证由自然资源局发放,林草局只负责提供林地确权的相关资料,但由于机构改革,暂时不发放林权证,国家提出计划用5年的时间解决不动产登记确权的问题。具体精神可参考(自然资发[2019]116号文件)

12、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依据的是哪年的区划落界数据?哪年执行?

答:依据的是2017年的区划落界数据。2018年底完成初步数据申报,2019年3月国家林草局批复最新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数据。

13、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数据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7〕143号)文件,2016年林地变更使用的遥感影像资料及2017年5-12月内蒙设计院的现地调查结果。

14、国家级公益林的权属有几种?

答:三种。有国有、集体和个人。

15、公益林的小班是以户为单位吗?

答:不是以户为单位的。公益林的小班是以林地资源为小班的。

16、国有和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如何落实?

答: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为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

17、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由谁管护?

答: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由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无管护能力、自愿委托管护或拒不履行管护责任的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可由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对其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统一管护,代为履行管护责任。在自愿原则下,鼓励管护责任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专业管护服务。
    18、国家级公益林有等级吗?分几级? 我旗的国家级公益林有几级?

答:有,分一级、二级。我旗的除自然保护区属于一级外,其他都属于二级公益林。

19、国家级公益林地内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吗?

答: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20、国家级公益林区划需公示吗?

答:需要。区划界定结果应当由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按照公示程序和要求在国家级公益林所在村嘎查进行公示。

21、公益林地允许放牧吗?

答:不允许。

22、公益林管理原则有哪些?

答: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类管理、责权统一,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

2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二是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24、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是哪个部门负责?

答:国家林草局负责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25、国家级公益林一经划定就不变吗?

答:不是。国家在2004年进行了初次界定后,公益林界定成果一直沿用至2017年底未变化。2018年8月国家林草局提出全国进行公益林重新区划落界,并提出从2019年开始实行动态管理。因此,2019年的公益林补偿数据将以2018年的最新界定结果为准,2004年和2012年的两次界定的公益林数据作废。

26、国家级公益林可以依法征占用吗?

答:可以。

27、国家公益林发生区划错误怎么办?

答:国家级公益林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区划错误情况,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管辖范围,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组织核定,并在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后,进行修正。修正结果和处理情况报告,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国家林业局,抄送当地专员办,并提交修正后的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

28、本次未区划成国家级公益林的可以享受草原奖补政策吗?

答:可以。因为我旗实行的是林地补偿优先,如果不享受林地补偿,就享受草原奖补政策。

29、国家级公益林如何监测?由谁监测?怎么监测?

 答: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资源变化情况年度监测和生态状况定期定点监测评价,并依法向社会发布监测、评价结果。
   30、国家级公益林植被盖度下降会被调出吗?

答:会被调出。因为国家级公益林从2019年开始实行动态管理,所以公益林中疏林地郁闭度达不到0.1,灌木林地覆盖度达不到30%标准的会被调出。

31、公益林的坐标体系和草原的一样吗?

答:一样,但不完全一致。因为过去用的坐标体系是西安80,现在用的是大地2000,在坐标体系转化过程中有误差,所以不可能完全一致。

32、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是在逐年提高吗?

答:是。2010年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10元/亩(其中:经济补偿6.5元/亩、管护补助2.75元/亩、公共管护费0.5元/亩);2013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15元/亩(其中:经济补偿10.25元/亩、管护补助4元/亩、公共管护费0.5元/亩);2019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16元/亩,各项的具体标准自治区尚未明确。

33、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有期限吗?

答:没有,至少说到现在为止,国家没有明确地说,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期限什么时候到期。

34、公益林存在一地多证的矛盾吗?

答:存在。我旗主要是林地和草地重叠。

35、我旗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的树种有哪些?

答:杨树(蒙古名:奥力牙苏)、樟子松(蒙古名:海拉尔-那日苏)、榆树(蒙古名:海拉苏)、柳树(蒙古名:奥答)、其他灌木:梭梭(蒙古名:札格)、霸王(蒙古名:胡迪日)、白刺(蒙古名:唐古特-哈日莫格)、柠条(蒙古名查干-哈日嘎纳)、红沙(蒙古名:乌兰-宝都日嘎纳)、羊柴(蒙古名:陶尔落格-他日波勒吉)、花棒(蒙古名:好尼音-他日波勒吉)、藏锦鸡儿(蒙古名:特布都-哈日嘎纳)、红柳(蒙古名:乌兰-苏海)、蒙古扁桃(蒙古名:乌兰-布衣勒斯)、绵刺(蒙古名:好衣热格、胡椤-好衣热格)、沙冬青(蒙古名:萌合-哈日嘎纳)、叉子圆柏(蒙古名:好宁-阿日查)、柽柳(蒙古名:苏海)、胡杨(蒙古名:图日爱-奥力牙苏)、沙枣(蒙古名:吉格德)。

36、未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林草局给提供种子和苗木吗?

答:可以申请项目,有原生树种造林、灌木造林补贴等。

37、以前领取的林权证还有效吗?

答:有效,国家提出五年内解决“一地多证”现象。

38、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及图形和林权证不一致怎么办?

答:这次我们先确定权属,然后再变更,到2020年再进行确权登记,到时候草场证同时进行调整。

39、国家级公益林可以流转吗?

答:可以。我们的国家级公益林确权依据就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流转了,国家级公益林随之流转。

40、公益林管护方式有几种?

答:国有公益林管护五种:管护站管护模式、专业和承包管护模式、分级管护模式、家庭生态林场管护模式、其他管护模式。集体公益林管护六种:分级管护模式、家庭托管模式、林农直管模式、承包管护模式、共管模式、联管模式。

41、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来源?

答: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42、国家级公益林调出和补进需哪个部门批准?

答:按照管辖范围,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调出、补进情况进行查验和审核,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进行批复。其中单次调出或者补进国家级公益林超过1万亩的,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审定,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
   4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由哪个部门实施?

答: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对省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认定核查,并根据省级申报材料和审核、核查的结果,对区划的国家级公益林进行核准,核准的主要结果呈报国务院,由国家林业局分批公布。省级以下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应的森林资源档案进行林种变更,并将变更情况告知不动产登记机关,按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

44、我旗目前哪些树种未纳入国家级公益林?

答:盐爪爪(蒙古名:巴达日格纳)、老虎球(蒙古名:奥日图哲)、珍珠(保日-保得日干纳)、驼绒藜(蒙古名:特斯格)及草本植物。

45、为什么以前的国家级公益林这次区划落界被剔除?

答:一是植被的覆盖度降低,达不到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落界标准;二是这次区划落界的遥感影像的精确度提高,即林草的识别更精准了;三是以前区划错误,误将非林种纳入补偿范围,如驼绒藜。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