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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9
2021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同力嘎 发布时间:2021-12-09 点击量:5 字体:

2021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区司法局长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乌拉特后旗、平安乌拉特后旗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主要任务是:坚持“一个统领”,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实现“两个提高”,即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强化“三项保障”,即强化党的建设这个核心保障、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保障、强化信息化建设这个有力保障;实现“四个突破”,即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有明显突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如期突破、非诉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有明显突破、法治宣传的有效性有明显突破;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即:做好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做好信息化应用提升工作、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规范高效运行工作、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工作、做好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年”工作。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抢抓机遇、发扬优势,找准短板、补齐不足,扎实推动全年工作落地落实。

一、全力推进依法治市持续深入

1.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旗工作。紧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出台实施意见,制定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中央部署落在实处。做好召开依法治旗工作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与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机构的联络沟通,健全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形成推动依法治旗持续深入的工作合力。

2.加强法治督察工作。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充分运用法治督察工作手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考核的指标设置、考评办法和结果使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治旗持续深入。

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执法监督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专项监督,通过推广使用法务通、选聘义务监督员、开展案卷评查和明察暗访,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指导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5.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积极主动加强与编制、人事、财政和承担行政复议职能的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做好过渡期内的职能整合、办公场所、人员抽派等工作。

6.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创建标准,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创建目标,确定实现路径,争取年内成功申报1个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认真组织实施《乌拉特后旗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今年要在全旗选择1至2个乡镇、村进行试点并总结经验,制定出台乌拉特后旗法治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7.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智能终端法务通使用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创新模式,实现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公证等业务网上受理。与旗广电网络公司对接,初步计划依托广电网络公司和联通公司现有网络,年内实现前山嘎查村4K智能法律服务终端全覆盖,到2021年完成除巴音前达门苏木以外的41个嘎查村4K智能法律服务终端全覆盖任务,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推广4K智能法律服务终端建设。

三、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升

8.全面提高律师工作水平。按照“强管理、重服务、促规范”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实现依法管理、有效管理,做到投诉必查、违纪必究。严格落实“三个绝不允许”政治底线和“八个不得”纪律要求,加强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及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好律师队伍专项整顿。

9.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水平。以增强公证机构活力为目标,继续推动公证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

10.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在规定许可范围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展援助覆盖面,特别是向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延伸,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1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八五”普法,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部门普法目录;深化“法律六进”,针对部门行业特点,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示范小区,创作一批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

四、全力推进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提升

12.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统筹指导,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个人调解室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进一步扩大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安派出所“三所共建”覆盖面。

13.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要抓紧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考核与分类矫正,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水平。召开旗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形成共建、共管、共教、共帮的“大帮教”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五、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深入

14.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政治学习制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党组书记讲党课、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集中轮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和学习研讨等形式,实现理论学习教育全覆盖。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15.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争创“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和“最强党支部”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组织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注重业务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业务与党建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

16.开展好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按照自治区、市委、旗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确保规定动作圆满完成,自选动作特色明显。

17.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好“双满意”三年行动方案,培育选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资源,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确保理论教育与业务学习同步推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专业化水平。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章立制、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

18.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司法局机关内部运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议、信息报送、请示报告、工作调度等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9.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司法所的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基层治理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机关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得到新提升。

20.加强推进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协调小组运行制度和工作规范,落实完善督察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要强化对全旗全面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督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21.规范工作考核。研究制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绩效考评办法,加强日常监控调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用量化的指标强化干部考核工作,实现干部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激发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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