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jtysj/2021-0822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上(网址:http://1.25.240.11:8082/)查阅。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赛乌素路财政局对面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非节假日)
联系电话:0478-4664109
传 真:0478-4664109
电子邮箱:whqjtjbgs@163.com
邮政编码:015543。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中需法定主动公开的与本单位相关的主要内容。
2.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
3.回应关切:政务咨询及征集调查。
4.政策解读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5.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6.其它应对外部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对外公开的本机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 (gh_4834053299c4)
2.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http://1.25.240.11:8082/。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由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填写《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领取方式有以下两种: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
(二)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答复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乌拉特后旗监察机关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