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WFWJ/2021-0840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乌政公办发〔202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巴彦淖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巴政公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乌拉特后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深化稳增长保民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突出做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增强各类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旗人民政府通过本级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三)重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准确贯彻全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细化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围绕推动“四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场所和政府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要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旗政府有关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营商环境状况测评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等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时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预算收入和支出的详细“账单”。突出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有效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率。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疫情信息公开意识、提升疫情信息公开时效、拓宽疫情信息公开途径,不断调整疫情信息公开重点,满足公众了解疫情信息的需要。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六)持续提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围绕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回应。
(七)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切实发挥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在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方面的作用。围绕政策的落地见效,梳理细化政策执行标准、执行范围、落实内容,针对企业群众的关注关切,建立并及时更新政策热点问题专业知识库,依托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鼓励文件起草单位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电话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八)有效推动公众参与。积极扩大公众参与,研究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事项种类和方式。研究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政府常务会议,要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规定,使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九)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旗政府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动、监督我旗政府网站开展工作,建立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规范等标准规范,以标准建设推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三位一体均衡发展,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十)建立备案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全旗所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要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管理,旗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开办关停等管理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十一)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网通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的数据归集整合,确保依申请公开办件数量全量全口径入库。
(十二)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使用。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推广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八项地方标准,以标准化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十三)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26个领域的对口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本年度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巴政公办〔2021〕2号)的具体要求,按时完成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一本通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全年工作目标,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职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十六)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市、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出台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评估指标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确保全面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乌拉特后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