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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wtlygdj/2021-0890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15
关于对第104024号《加快建设数字文化馆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人:韩琴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量:0 字体:

关于对第104024号《加快建设数字文化馆提案》的答复

 

吴苏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文化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乌拉特后旗数字文化馆建设情况

    近几年,文化馆发展步伐加快,全民艺术普及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在“互联网+”时代中,数字化因素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丰富多彩的数字化建设模式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成为文化馆繁荣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

    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是保障我旗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

    一是2020年为迎接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数字服务能力”作为六个定级必备条件之一被纳入评分标准,我局列入重点工作安排,并积极申请了上级购买数字文化馆设备及相关软件资料资金。

    二是2021年,我局投入299870.00元购买了触摸屏一体、数字试听、笔墨书香、棋乐无穷、非遗展示柜、文化云一体机等设备及相关管理软件。为实现本地全民艺术普及奠定初步的数字文化资源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远程培训系统平台作为有效的传播渠道,可提高文化传播效率,构建新的数字化文化服务模式,让公共数字文化下沉延伸,使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普及,让更广大市民群众受益。

    2.建设总分馆远程培训系统平台,满足总馆与分馆实时远程培训、远程会议、远程教学等需求,实现文化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3.建设集文化活动、展示、培训等于一体的数字文化渠道,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

    4.搭建资源信息平台,通过远程培训系统渠道对文化信息进行传播,资源平台涵盖各个文化领域。是一个涵盖类别广泛、适合不同人群、满足群众多种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5.建设大数据展示平台,通过对信息的开放,对到馆人员进行数据服务,到馆人员可以通过阅读这些数据信息,一目了然掌握我馆资讯信息、公告信息、历史到馆人数等。

    6.树立我旗公共文化服务标杆,将传统文化传播渠道改为线上方式,成为我旗数字文化馆建设新标杆,培养一批“互联网+”思维开展数字文化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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