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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jyj/2021-0892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乌后教字〔2021〕4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15
关于旗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全体会议第104052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教育局 发布人:王春慧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量:10 字体: 大 中 小

李占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提案》巳收悉,建议中提到一是要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管理,屡教不改者应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二是以公开信的形式提示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出行情况,经常提醒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发现孩子有违规行为要果断制止,同时和学校保持沟通联系。三是邀请交管部门经常深入学校,根据青少年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讲解交通规则的相关知识,培养一批小交通安全员,在上放学集中时间段协助交警人员开展安全巡查。这些建议非常中肯,非常实在,教育部门将积极采纳。

近年来,旗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各中小学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开展包括交通法律法规在内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和广大家长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结合您提出的三点建议,教育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1.大力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文明守法、安全出行”为主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学校各班级举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交法》宣传黑板报、手抄报活动,把交通安全教育引向深入。

2.配合交警部门落实好“交通法律法律规进学校”活动,积极邀请交警部门,在开学、期末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节点,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通过参观宣传画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行走、坐车、骑车"三方面了解交通知识,以生活实例列举身边一个个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事例,警示师生出行时要有防范意识、观察意识、识别意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3.严格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带班、值班制度和校警、保安上放学期间安保、执勤制度。要求各中小学当日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间要在校门口值班,与班主任教师一起护送、接领学生到校离校,严查学生违规骑车行为。校警和保安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期间,要按时在岗执勤,并做到着装持械,要主动配合交警护学岗人员维持学校门口秩序,引导家长车辆停放,让家长即停寄走,减少校门口车辆停留。

4.开展家校联合行动,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告知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出行情况,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满12岁不准骑自行车、不满16岁不准骑电动车。同时积极邀请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将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

5.加强与交警、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治理。要求各中小学通过校规校纪,强化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部分学生违反交规的行为给予相应惩戒,对于屡教不改者,通知其家长并移交交警、执法等部门给予强制惩处,形成治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多方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和学生生命安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思沁高娃         联系电话:4666607

承办部门负责人:王剑钧     联系电话:2349900

政府办电话:4666611        政协办电话:4666530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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