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hhwdez/2021-0893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呼和温都尔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呼和温都尔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呼和温都尔镇政府编制了《呼和温都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呼和温都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镇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4.镇政府重点工作;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镇、村两委人事任免、包村工作调整;
7.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呼和温都尔镇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也可以到党政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镇政府主要采取公开栏公开和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镇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镇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478-4608008;传真号码:0478-4608008;邮政编码:015543。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党政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1、镇党政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镇党政办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镇政务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回执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 构代码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内容描述 | |||||
填 写 部 分 | ||||||
信息索取号 | ||||||
信息用途 | □生产□生活□科研□查验自身相关信息□其他 | |||||
提供方式 | □当面□书面□电子邮件□传真 | |||||
获取方式 | □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政府填写部分 | 经办人 | 回执编号 | ||||
备注 |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您(贵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审查,您(贵单位)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将: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