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jyj/2021-0923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乌后旗教育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现将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并认真研究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制定“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即时公开,应公开即公开。
(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及时跟踪更新
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既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50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信息。
(三)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总结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2021年教育系统工作主要精力花在中心工作上,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力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意识不足。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信息公开的属性界定不清、尺度难以把握,一些部门没有按时报送公开信息。
2022年,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市、旗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公开行政信息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对全镇重点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政策的解读力度,以更大的热情、更高的重视程度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二是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