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czj/2021-0933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等规定及“放管服”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内蒙古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公布。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