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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jtysj/2021-0934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17
乌后交通局关于全面开展保障全国两会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局 发布人:张桂丽 发布时间:2021-12-17 点击量:0 字体:


    春节后,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重新启动生产设备设施,容易发生机械故障;部分员工节后安全思想松懈、意识弱化,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加之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影响安全生产的人、机、物、环等不利因素相互叠加,全旗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艰巨。为确保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以及我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清醒认识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标准更高、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期待更强,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认真负责的强烈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将各项安全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有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对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2月26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旗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深入反思工作中的差距和抓落实的不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通过“入脑入心”的安全宣传教育、严密的安全监管、严格的执法督查、严厉的安全处罚,切实推动企业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的自觉性;从严从细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 加强领导

    成立乌后旗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保障全国两会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满都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吉仁太      副局长

    黄图雅      副局长、交战办主任

    郝  永      副局长

    崔晓龙      运管所所长

    贾建荣     公路养护管理所所长

    成  员:王凌云      安监股股长

    刘  震      交通战备管理办公室主任

    明更那布其  运输股股长

    马  帅      公路股

    郭仕宜      公交办

    孟  克      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所副所长

    高立伟      路政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电话:4664109

    四、督查内容
    以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性安排为指导,巩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成果,持续对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排查整治。特别要重点对各运输企业及危货生产企业开展集中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危化品储存、运输专项检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严防极端天气造成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做好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超载超限、非法运输等行为。结合即将开展的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培训、专项督查、“小化工”专项整治等行动,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对预警系统发出的信息和风险及时处置和消警,确保预警信息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道路运输领域。靠前部署力量,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大雾团雾、沙尘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加强引导管控,严防多车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管理,特别是重点检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型载货汽车、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大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体推进,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和隐患排查(2021年3月1日至6月10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1+2+13+2”方案,认真部署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检查行动有效深入开展。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帐,做到情况底清数明;要同时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广泛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应急救援等知识内容,提高防范事故和化解风险能力。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3月1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至旗交通局,并于每月8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表,7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有关隐患排查情况和数据同步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四清单”,动态更新,定期进行报送。
    (二)集中攻坚和隐患清零(2021年6月11日至7月10日)要综合运用企业自查、执法检查、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结合专家指导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到安全生产聚焦重点,不留盲点。要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对照台账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的原则,严格整治要求和整改时限,逐项清零。对一时整改不完的,根据隐患程度决定整改方式,该停产的停产,该整顿的整顿,决不姑息迁就。对日常检查出的一般隐患或问题,且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整改不过夜的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整立改。

(三)督查检查和常态化推进(2021年7月11日至7月30日)将督查检查贯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坚决防止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不严不实不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实时指导和跟踪推进,履行“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发挥行业监管优势,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预期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铁心担责,真正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检查过程中,要对标我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内容,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铁腕治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重大风险隐患面前毫不退让,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企业,坚决停产整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聚焦工作目标,聚焦隐患排查,聚焦集中攻坚,形成制度成果和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我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落实。政府各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经常深入一线督促检查,过问工作进展、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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