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mzj/2021-0954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对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21年,乌拉特后旗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认真学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并认真研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及时跟踪更新,不断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结合我局实际,及时补充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展板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总结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2021年政府工作繁重,主要精力花在中心工作上,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意识不足。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界定不清、尺度难以把握,一些部门没有按时报送公开信息。
明年,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市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依法公开行政信息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对全局重点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政策的解读力度,以更大的热情、更高的重视程度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二是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乌拉特后旗民政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