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yjglj/2021-0956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甲方: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
乙方:巴彦淖尔市晨宝餐具店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厨房设备一批(以下简称“货物”),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折后金额 (元)
1
厨房设备一批(后附明细)
1
批
?:22776
?:22776
?:22776
总计(大写):贰万贰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22776
1.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乙方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1.3乙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资料和服务。
第2条 合同标的价格
2.1合同标的价格(含税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标的价为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22776元 )作为合同成交价。
2.2 付款方式:
2.2.1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给甲方付货;货物全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呼和镇特勤消防站)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结清全部货款。
第3条 交货
3.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2乙方应与本合同所述的交货日期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产品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应即时对产品数量、编码、外观、包装等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予以签收,并负责保管。
3.3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之后 20 日内付清。
第4条 包装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进行包装。
第5条 安装和质量保证
5.1 乙方负责派人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产品安装,按双方确定的安装技术标准或设计图纸进行安装。
5.2 乙方负责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如 电 等。
5.3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安装完毕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含本月数),在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出卖人应按有关规定对货物实行保修服务。
5.5 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选择且乙方须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5.5.1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工作应在30天内(含本日数)完成。如本合同所有设备在调试正常运行之后,甲方在使用设备,有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参照维修列表,收取合理维修费用。
5.5.2 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应在30天内(含本日数)完成。
5.5.3 甲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乙方,乙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
第6条 违约责任
6.1若甲方在现场出现不规范指挥或其他违背正常操作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醒,如甲方人员不顾乙方劝阻,坚持不规范操作,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相关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6.2如乙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值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损失和风险,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7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以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第8条 争议解决
9.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后(或到账)之日起生效。
第10条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11条 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12条 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第13条 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