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fgj/2021-0959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旗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全旗价格调控目标,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制定、调整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参与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参与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和实施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参与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参与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旗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参与拟订全旗交通运输及能源发展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管理交通、能源和重大铁路、民航等基本设施项目建设。
(十五)承担全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旗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全旗能源对外合作,协调推进旗县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组织实施全旗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研究拟订全旗粮油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安全旗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制定旗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旗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负责全旗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
(十七)管理旗能源局、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八)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旗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乌拉特后旗发改委为正科级单位,局内设8个股室,共有在岗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16人。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办、规划股、投资股、社会股、电能股、高新股、环资股、农经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本年收入1488.4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26万元,其他收入19.16万元。与2020年度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收入62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62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相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85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离休人员)增资、休假补贴,人员经费增加118.47万元。专项项目收入污染防治水体、防沙治沙、能源等增加741.48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57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88.4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96万元;支出总计1,573.3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9.44万元,下降12.7%;支出总计减少229.44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原因很多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二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48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26万元,占98.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16万元,占1.3%。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21万元,占34.2%;项目支出927.55万元,占6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3.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3.93万元;支出总计1,553.1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3.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47.96万元,下降13.8%;支出减少247.96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原因很多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二是专项经费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21万元,占34.6%;项目支出908.19万元,占65.4%。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29.44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公用经费2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2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的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疫情车辆停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占26.2%;公务接待费支出8.76万元,占73.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用于单位车辆的运行及保养维护,车均运维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车辆停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8.7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8.76万元,接待200批次,共接待1,5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接待;二是项目进展情况调度检查;三是企业项目考察。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缩减开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5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常规项目前期费项目一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按时完成,合理应用资金。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常规项目前期费项目一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常规项目前期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安排和部署,合理运用资金,完成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前期分配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常规项目前期费项目自评综述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6万元,比2019年增加22.32万元,增长878.7%。主要原因是:办公物品的采购、单位车辆的运行与维护以及租车平台用车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87.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物资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9万元,比2019年减少13.81万元,降低25.1%,主要原因是:采购服务类支出未达到采购限额。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新能源安全检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娜 联系电话:0478-466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