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fgj/2021-0960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乌发改字〔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
乌发改字〔2021〕6号
旗电业局、驻旗各新能源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全旗新能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全旗新能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高发、频发的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集中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极易引发事故,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根据《乌拉特后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乌后安委会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旗电力、新能源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平稳。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要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检查范围
全旗境内的风电、光伏、火电企业,电力公司以及各变电站。
三、检查方式
采取深入企业突击抽查、企业自查自改、社会监督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组成员
本次检查分两组进行,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组长 李青来 旗发改委主任
组员 刘嘉夫 旗发改委电力能源股股长
组员 高 乐 旗发改委办公室干事
二组:组长 孙瑞祥 旗发改委副主任
组员 王烁博 旗发改委电力能源股副股长
组员 贾纯维 旗发改委电力能源股股员
五、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有效的排查方案。企业负责人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一线,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狠抓落实,严格事故防范。
2.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各企业要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要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抓好落实工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各企业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5.各检查组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重点检查风电场、光伏电站的隐患排查、自查情况,深挖细究、查缺补漏,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盲区和死角;重点抽查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返岗人员监测管理情况、企业开展三年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情况。
6.各企业按照要求,要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2月5日前向我委报送此次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并及时报送节假日值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