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fgj/2021-0960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乌发改字〔2021〕8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
乌发改字〔2021〕86号
驻旗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
现将《2021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能安监字〔2021〕309号)和《巴彦淖尔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巴安委办发〔2021〕34号要求,制定2021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能源局、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系列贴近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促进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2021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统一开展。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讲活动。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联合各级主流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充分报到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积极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能源企业要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标”“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安全生产草原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配合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通过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并向旗发改委报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级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职工在线观看。
(四)组织参加启动仪式、“6·16”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6月16日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草原行”宣传启动仪式,以及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暨地震应急演练。各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各类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安全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针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组织能源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三、领导机构
成立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青来 旗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孙瑞祥 旗发改委副主任
诺敏塔拉 旗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塔 娜 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刘嘉夫 旗发改委电力能源股股长
胜 利 旗发改委电力能源股股员
高 乐 旗发改委办公室干事
贾纯维 旗发改委电力能源股股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开展有序,取得实效。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主动作为。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能源企业、旗电业局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草原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于5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7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附件:1.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胜利,联系电话:0478-4613918,电子邮箱:whny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