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发改字〔2021〕42号
巴彦淖尔电业局乌拉特后旗供电分局、住建局、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
现将《巴彦淖尔市发改委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巴发改价费发〔202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42号文件:附件1.pdf
42号文件: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