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tjj/2021-0988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为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统计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相关政府信息,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本部门其他政府信息。下列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wlthq.gov.cn)
2、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本机关信息公开窗口公开政府信息。
4、地址:乌拉特后旗党政大楼西508办公室
5、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6、联系电话:0478-4613676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