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
序号
标题
责任主体
1
对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住建局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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