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thjj/2021-0997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监测站权责清单
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在职职工26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2人,退休职工1人,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26人。
其内设3个机构,现场监测室,化验室,综合技术服务室。
1、综合技术室
协助站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对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拟订监测站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站务会议记录工作,草拟有关会议材料,并监督检查会议决定落实情况;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站机关机要、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公务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并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监督财务室及时编制本年度财务决算,证件年检工作,完成站内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现场监测室
根据站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频次与监测项目,统筹安排,及时完成采样与监测工作。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及时报出监测数据,按照规范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工作。
3、实验室
根据站内工作计划,按照规定频次与监测项目,统筹安排,及时完成各项环境例行监测分析任务,工作任务采取“一项一结”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内务管理工作,按照规范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编制室内工作总结与计划,及时完成站内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