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_sthjj/2021-1041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乌环发〔2021〕7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乌环发〔2021〕75号 签报人:刘剑涛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关于王翠芬等两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股、室、站、队:
根据工作需要, 2021年11月16日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王翠芬、刘敏两名同志职务进行调整:王翠芬同志免管理股股长职务,留管理股工作;刘敏同志调管理股工作,任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特此决定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2021年11月16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