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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审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10-12
乌拉特前旗审计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审计局 发布人:郭慧渊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量:5 字体:

 

 

 

 

 

乌拉特前旗审计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0二一年 四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乌拉特前旗审计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审计局,接受旗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旗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旗审计工作规划、重要审计事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各级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

3、旗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旗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的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旗财政经济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旗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政府旗长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向旗委、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旗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苏木镇、农牧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旗委、政府各部门(含所属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各苏木镇、农牧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旗本级财政资金的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自治区、市、旗政府投资和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旗所属国有企业、旗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按权限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市、旗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旗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部门构成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乌拉特前旗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预算。

(一)乌拉特前旗审计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部门及下设独立预算部门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部门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部门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部门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我局行政编制13人(包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人。

实有人数行政13人(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24人,退休27人。

(二)本部门所属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情况:无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27.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6万元,增长 2%,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考入一名公务员。

支出预算427.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6万元,增长2%。其中:基本支出397.41万元(人员经费389.21万元,公用经费8.2万元),比2020年增加8.6万元,增长2%,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考入一名公务员;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2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4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2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41万元,占比93%;项目支出30万元,占比7%;事业部门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审计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7.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3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审计业务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0.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类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 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 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国有资产37.33万元,共有车辆1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改前已按程序处置,此数为账面数)、机要应急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计划。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是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部门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部门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部门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海云        联系电话:1384788000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单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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