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xa/2022-0002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新安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
2021年,新安镇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乌政公办发〔2021〕4号)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断优化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现将我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新安镇在“魅力新安”公众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8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及人事信息25条,重点领域信息99条,财政预算信息1条,回应公众关切和政策解读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全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而提起举报。
(三)平台建设情况。做强“魅力新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公示相关政务信息;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学党史 悟初心 践使命”专题栏目,连载转载党史相关知识推送给用户,让广大干部群众感悟初心使命、汲取前行力量。
(四)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五)互动交流回应情况。2021年,我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回应12345服务热线留言信息120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相关重视程度不够,提供信息质量不高、数量不够,造成政务信息更新时间及时,质量不够高。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没有突出工作的前期部署、开展的过程、取得的效果,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