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thjj/2022-0048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二0二二年 三月 四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基本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单位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强化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宏观机制的完善、增强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严格环保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环保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旗环境保护的具体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划 。
2、负责全旗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监督落实全旗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旗环境监察和环保行政稽查工作。
3、承担落实全旗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办法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控制措施。
4、负责提出全旗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旗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申报我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承担全旗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受旗人民政府委托,负责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负责全旗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旗各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监督管理全旗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旗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全旗核设施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9、负责全旗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质量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
10、负责全旗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参与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全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3、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构成情况
2021年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3人,实际在职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11.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3.46万元,下降20.1%,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上划,原退休人员和政府购买岗人员转到我旗自然资源局。
支出预算211.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3.46万元,下降20.1 %。其中:基本支出 111.86 万元(人员经费 85.51万元,公用经费 26.35万元),比2021年减少49.16万元,下降30.5%,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上划,原退休人员和政府购买岗人员转到我旗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100万元,比2021年减少4.3万元,下降4%,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21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1.86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 211.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6万元,占比52.8 %;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比47.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和项目专业活动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1.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环保支出类4.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198.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行、项目费用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 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35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3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 1.6万元、取暖费22.6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国有资产3740.74万元,共有车辆0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应急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单位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本单位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100万。
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斯琴 联系电话:13848683333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单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单位预算公开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