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lzfb/2022-0107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旗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旗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切实抓好了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重点强化了对旗本级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录入、更新,推动了全旗政府信息工作按上级要求深入开展。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督促、指导各个机关和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旗政府网站目前采集信息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国家、自治区、市已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及政策文件解读;二是旗委、政府所发的部分文件、政务动态等;三是宣传部门、旗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内容;四是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截至2021年12月底,乌拉特前旗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988条,乌拉特前旗政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2053条。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蒙文网站自上线以来,网站同步更新汉文网站政务动态内容,政府办始终高度重视,牢牢把握积极健康向上的主基调,紧紧围绕旗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辟了新通道,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了新便利。截至目前,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蒙文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65多条,切实保障了蒙古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每季度发布政府公报一期,全年按季度共出版《乌拉特前旗政府公报》四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拉特前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旗依申请公开有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截止12月底,共有3件依申请公开给予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旗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旗以政府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共查阅室、政务窗口、电子屏幕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我旗召开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针对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有关要求进行了培训,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同时充分发挥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截止2021年底,11个苏木镇、28旗直部门开办微信公众号共计34家,政务微博4家,共发布各类信息3300多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任组长,政务服务局局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31个政府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署和要求,我旗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2
行政强制
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旗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旗将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全旗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
(三)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政务公开的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整合力量资源,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全旗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