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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qq_scjgj/2022-0217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4-25
乌拉特前旗2家药店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局 发布人:李频昕 发布时间:2022-04-25 点击量:3 字体:

目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为进一步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中严肃查处的零售药店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鸿泰药店未落实疫情防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要求,向本土确诊病例裴某某销售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时未按照规定实名登记,未上报至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疫情常态化预警监测系统。

二、内蒙古康中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生态小区店未落实疫情防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要求,向本土确诊病例裴某某销售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冒清热颗粒时未按照规定核实购药人员真实身份信息,系统内上报信息与裴某某真实信息不符。

对上述2家药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录入案件信息公示系统。

下一步,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哨点”监测主体责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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