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fpb/2021-0191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文 号 | 乌乡振组办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乌拉特前旗“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前 言
“十三五”以来,乌拉特前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盯“六个精准”围绕“五个一批”,在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上下足了绣花功夫,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资源投入、帮扶力量和工作力度,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旗现行标准下18512名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32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顺利实现自治区级贫困旗县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6年的5.2%降低到全部清零,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局关键的五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市委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的相关会议精神,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程,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制定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相关要求,结合乌拉特前旗实际,编制《乌拉特前旗“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指导“十四五”时期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践提供依据。
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规划期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乌拉特前旗旗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六个精准”、围绕“五个一批”,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资金投入、帮扶力量和工作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成果。截至2020年底,全旗9146户贫困户、18512名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32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由2016年的5.2%降为0;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的2786元,增加到2020年13122元,年均增长20.79%。嘎查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所有行政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全旗93个嘎查村卫生室全部达标;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完成率100%,并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重点,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助学体系,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现象;投资3.3亿元,完成5051人的易地搬迁和2315人的同步搬迁。结合2018年灾后恢复重建,投资3500万元,实施了278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针对个别村庄季节性、间歇性缺水问题,2019年投资900万元实施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惠及群众6300多户2.1万余人;2020年投资3400多万元,实施了11个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和19个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连续3年对全旗268处集中供水点全部进行了水质鉴定,水质鉴定各项指标全部符合饮水安全标准,为全旗40户分散供水的贫困户全部安装了净水机,经水利部门认定,饮水达到安全标准。32个出列贫困嘎查村已全部通动力电,农牧民生活用电实现全覆盖。贫困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讯难等问题得到解决。旗域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电商产业、光伏产业、旅游产业较快发展,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
第二节 面临挑战
“十三五”以来,乌拉特前旗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依然艰巨,夯实成果方面还面临诸多挑战。
农牧区产业基础仍然薄弱,农牧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产业融合带动能力不足且市场体系建设滞后,难以充分激活农牧区发展的潜力。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近几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的集聚力偏弱,生态承载能力有限,资源瓶颈约束显现。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还有一些脱贫户的脱贫基础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还面临致贫风险,一些农牧户可能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脱贫户对政策和帮扶措施依赖性较强,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际落实仍有差距,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仍需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扶贫资产管理方面有待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需加大力度。
国家设立5年脱贫攻坚过渡期,脱贫地区工作重点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更为具体化,这对全旗广大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第三节 发展机遇
乌拉特前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巴彦淖尔市东南端,东与包头市接壤,南与鄂尔多斯隔黄河相望;包兰铁路、京藏高速、110国道贯穿旗境,区位交通便利。旗域面积7476平方公里(山地2303平方公里,占31%;平原1613平方公里,占22%;荒漠草原3170平方公里,占42%;水域390平方公里,占5%),地形地貌可概括为“三山两川一面海,千里平原两道滩”,东部是呈东西走向、同属阴山山脉的乌拉山、查石太山和白音查汗山,三山之间形成明安川和小佘太川;乌拉山山前是蓿亥滩和中滩;西部是广阔的河套平原;中部是全国第八大淡水湖乌梁素海。全旗有可耕地184429公顷、草牧场63公顷,2020年底牲畜存栏194.22万头(只),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已探明矿产资源40多种(铁矿石3.5亿吨、石灰石1亿吨、石墨8800万吨、钼1345万吨、锰1200万吨等),发展前景广阔。
2020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139.2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490元和20640元。国家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为乌拉特前旗融入全区、全市新发展格局带来新机遇。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党中央明确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十四五”期间,乌拉特前旗将立足实际,全力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稳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党中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前旗旗委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统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建立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强化旗、镇、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二、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
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嘎查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严密监测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三类人员”并及时落实帮扶机制。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衔接的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三、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正面激励,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激励全旗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通过产业和就业创业致富。
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
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旗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脱贫地区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统揽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农牧业现代化水平进入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成为创新性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标杆;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社会文明得到新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治理效能获得新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具体目标
“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学生的教育救助政策;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全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通过采取危房改造、集体公租房、幸福互助院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牧区安全饮水成果,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运行保障水平。
产业帮扶成效全面提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推动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增强农牧户自身发展动力,完善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以全面提升乡村产业水平为主要突破口,全面提高农牧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种养殖专业大户和涉农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实现产销有效对接、行业水平显著提升;三产融合发展进程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农牧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就业帮扶质量全面提高。继续巩固“十三五”期间稳岗就业工作成效,积极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增加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引导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继续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系列优惠政策和改革措施,有力助推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扶持,精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推荐、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重点扶持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持续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返乡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的宣传,统筹推进多渠道就业,巩固对象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调动。
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补齐。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和组组通硬化路养护力度,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牧区集中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农村牧区纤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实现信息通信网络深度覆盖,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加强优化村庄规划管理,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村庄通组路提档升级。强化农村牧区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整理和修复,农村牧区面源污染和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重要突破。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短板基本补齐,人居环境、发展条件显著改善。
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农村牧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健全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巩固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果,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生活配套设施,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保障提升乡村教师福利待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提升工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精细化管理及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
农牧区基层治理极大提振。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强化农村牧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牧区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安全隐患治理。
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逐步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有效对接。从加快产业融合提质,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六个方面全面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互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脱贫成果有效巩固,农村牧区嘎查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乡村振兴基础全面夯实。
第三章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
采取农牧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及时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风险因素、风险群体。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利用民政、乡村振兴、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对农牧区低收入家庭有风险点的,实现早发现和早帮扶。
第二节 加强重点人群监测管理
一、聚焦监测对象
在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二、明确监测程序
严格落实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的工作要求,由旗乡村振兴局组织镇村两级相关人员对农村牧区常住人口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农牧户申请、走访排查、农牧户授权、民主评议公开、苏木乡镇审核、旗县审定公示、录入系统7个步骤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户管理,及时安排落实针对性地帮扶措施,尽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对已纳入的监测户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三、确定监测主体
监测主体为嘎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苏木镇干部、信息员等。
第三节 构建常态化预防返贫帮扶机制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个人发展意愿,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同时启动防贫保险申报理赔程序,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出现的严重困难户,及时落实健康帮扶和临时救济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第四章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强化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进一步补齐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存在短板,采取对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针对性帮扶措施,支持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就近就地安排务工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第一节 完善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
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安置区后续发展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将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
提升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安置区教育服务水平,保障安置区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就学需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置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数量要与常住服务对象规模相匹配,不断完善医疗设施,着力提升安置区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对搬迁农牧民中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加强搬迁社区基层党建体系建设,提升搬迁社区自治水平,促进搬迁群众社区融入。
第二节 提升产业促进增收和就业吸纳能力
继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配套建设。一方面,根据搬迁户产业发展意愿落实到户产业扶持;另一方面,结合我旗集中安置区实际,通过建设明安镇移民新村补短板项目4个(色气口移民新村农副产品保鲜库建设项目、台梁移民新村现代农业服务公司产业项目、营盘湾移民新村碳基有机肥加工产业项目、义和店移民新村小杂粮加工厂产业项目),小佘太镇移民新村补短板项目3个(大十份子移民新村花菇深加工生产基地产业项目、菌棒废弃利用循环及电商销售产业项目、东五份子移民新村颗粒饲料加工项目),乌梁素海渔场坝头移民新村木耳产业园养菌车间、精选包装车间等产业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吸纳搬迁贫困户就近务工就业,促使搬迁户多渠道稳定增收。
建立安置区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和就业培训服务机制,加强劳动力培训和能力建设。针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就业需求,持续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协调相关企业、合作社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安排公益性岗位,积极拓展搬迁群众就业渠道,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增收。
第五章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第一节 强化衔接资金管理
以结果和效益为导向,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是以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及市级“十强镇、百强村”示范试点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巩固、衔接、振兴”三个关键,突出产业振兴示范带动发展能力,统筹安排各类衔接资金,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建设。二是安排各级衔接资金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在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的基础上,安排衔接资金进一步落实完善教育、医疗、稳岗就业、金融服务、养老保险、兜底救助、防贫保险等各项政策。统筹协调旗发改委、民委、欠发达林场、农场等衔接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按时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部门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扎实自评自验,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报请旗级验收组联合验收合格后报账。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结果运用,强化绩效责任约束,及时修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推进绩效考核结果与以后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相挂钩。
第二节 做好规划实施项目管理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要求,参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职能划分,结合旗委政府《乌拉特前旗2021年农村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旗发改委《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积极探索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路子,从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创建乡村美好人居环境等方面入手,编制完善“十四五”总体衔接规划。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强化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严把审核关口,精心策划和筛选项目,严格项目论证入库程序,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优化项目结构,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完善旗镇村三级资产管理台账,推进确权登记,明确责任、规范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第六章 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壮大
第一节 持续推动农牧业产业优化升级
按照调、增、优、特、稳“五字”方针,持续调优农牧业生产结构。一是调减调优饲料玉米、食用向日葵的种植面积与品种,全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盐碱地改造改良工程,全过程应用“四控两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努力提高产品品质与质量;二是合理增加春小麦、红辣椒、中药材、小杂粮、甜菜、设施果蔬、标准化奶牛的生产面积与养殖规模,通过生产结构调整合理控制后山地区地下水超采,推进特色产业“亩均效益论英雄”;三是科学优化乌拉山山羊、蒙古肉羊、巴美肉羊的种质资源,推广胡寒杂交、杜寒杂交等二元、三元杂交模式,提升优良畜群营养饲喂水平,有效扩大套区“小规模、大群体”与后山家庭牧场养殖规模;四是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推进贝贝南瓜、胡萝卜、爆裂玉米、板栗薯、蒙古马、肉驴、朗德鹅、肉牛、螃蟹、南美白对虾等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开发小众特色产品,目标一线城市,向单品高端要效益;五是积极稳定生猪、经济林、生态林、西甜瓜等农畜产品的养殖规模与种植面积,保障环保达标、企业达产。
第二节 打造“五彩农业”,布局“千区万园”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围绕红黄白绿蓝“五彩”农业(“黄色”特色优势产业:明安黄芪、佘太黄糯玉米、爆裂玉米、河套小麦等;“红色”特色优势产业:先锋枸杞、天衡红花、佘太红辣椒、西红柿等;“白色”特色优势产业:黑柳子白梨脆、乌拉特羊、生态乳等;“绿色”特色优势产业:瓦窑滩西瓜、河套早酥梨、川上山楂等;“蓝色”特色优势产业:乌梁素海鱼、南美白对虾等),规划布局“一带两圈、城田一体”(一带:黄河北岸、110国道两侧黄河生态廊道产业带;两圈:乌梁素海西岸绿色果蔬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高效圈,乌梁素海东岸“三山两川”农牧循环三产融合生态涵养圈;城田一体:借助呼包鄂、京津冀两个经济圈与呼银高铁两个出入站的区位优势,建设“南城北园西林东海”10万亩“天赋河套”田园综合体),从旗镇村三个层面,统筹规划省、市、旗、镇、村五级产业振兴科技园区,在村级层面规划建设100亩以上单品、多品类标准化种植小区或100头牛、1000只羊以上养殖小区,或者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加工企业,打造村级示范小区;在镇级层面规划建设1000亩(头)以上单品、多品类种养殖小区或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园区,打造镇级科技园区;在旗级层面规划建设万亩(头)以上田园综合体、产业示范园、扶贫产业园等,打造旗级以上产业融合园。园区建设过程中,全程推进“四控两化”(控水、控肥、控药、控膜;畜禽粪污循环化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程应用“天赋河套”团体标准,通过建立生产记录、进出库两个台账,传输关键农时、实时动态两张照片,提供农产品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张贴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二维码,把好质量安全关,实现全程质量可追溯,紧紧地将产业兴旺做为振兴乡村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第三节 以产业发展为重点,实地实际布局“四大经济带”
围绕沿黄、高速、国道和省道,串联前山、后山和套区,联动农区、牧区和湖区,规划布局,打造“四大经济带”。
一、沿黄经济带
打造先锋镇白梨脆香瓜和枸杞地标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在现有1200亩集中连片镀锌钢架大棚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到2022年集中连片大棚达到2000亩以上,到“十四五”末大棚核心面积超过1万亩,形成规模效应。新建150栋厚墙体日光育苗温室,保障种苗自产。应用内蒙古农科院科技成果,建设年产5万吨的有机肥生产厂,供前山地区绿色有机产业园区施用。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先试先行实施设施农业碳消耗项目,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累试点经验;与天衡公司合作,在2023年将现有1600亩高品质有机枸杞标准化种植基地扩大到7000亩,到“十四五”末核心区扩大到2万亩,辐射带动杞农标准化种植10万亩,发展榨汁鲜食枸杞深加工产业,振兴枸杞产业;建设“科技小院”一处,为地标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完善枸杞、白梨脆展馆布展,搭建地标产品文化展示、产品展销平台;发展颗粒饲料加工产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围绕乌拉山镇三湖村渔家乐产业,打造沿黄现代渔业产业示范区。打造集党建服务、休闲采摘、迷宫寻宝、渔家美食等为一体的黄河渔村;引进山东春兴集团,发展12000亩沿黄对虾产业带;挖掘黄河古渡、海河交汇、渔船码头等黄河文化,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二、高速经济带
打造白彦花镇特色旅游和民俗文化产业园区,利用塔汗其、查干哈达、乌日图高勒、阿贵高勒嘎查的林果基地,发展110国道特色林果产业带;依托大桦背、小庙沟等自然旅游资源,打造乌日图高勒嘎查特色旅游产业园区;利用现有的哈萨尔井、点布斯格庙等旅游资源,在点布斯格嘎查新建滑雪场,打造特色旅游产业园区;依托现有的少数民族村落、刺绣、乌拉特民歌等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民俗文化馆、文化展厅等,打造民俗文化遗产产业园。打造西山咀农场“天赋河套”田园综合体和知青众兴养殖园区,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为目标,按照“一核一环、一带九区”的空间布局,努力建成集社会实践、科研教学、订制配送、绿色餐饮、休闲旅游、文化传承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在知青众兴养殖园区重点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牧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企业入园,打造集肉羊、肉牛、奶牛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服务、产业扶贫带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一体化现代养殖园区。
三、国道经济带
打造西小召镇公田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发展5万亩高标准农田种植炭基向日葵;发展“小规模、大群体”户繁户育规模化养殖园区。打造槐木村特色产业园区,在槐木村东圪卜社发展设施大棚500亩,推广瓜菜复种模式;发展露天蜜瓜间种向日葵15000亩;推进河套蜜瓜分级包装仓储交易建设;建设南北槐木美丽乡村。打造新安镇大有公农业科技示范区,引进兵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土地达到10万亩以上,全程应用智能管控及黄河水澄清水肥一体化技术规模化高标准种植粮饲两用玉米、向日葵,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额尔登布拉格苏木种养循环产业融合示范区,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重点建设牧原200万头生猪现代化养殖园、星连星10000头奶牛、萨菲亚10000头奶牛标准化产业园、蒙牛集团10万头高端有机奶源产业园区及谷昌农业集辣椒冷冻、烘干,糯玉米加工,爆裂玉米“微波包”生产,粮食烘干仓储为一体的“谷仓园区”,建成乌梁素海东岸种植、养殖、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功能齐全的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打造乌梁素海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按照今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下组团分组讨论时对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旗委政府在历年建设该园区中提出的突出要素、盯住关键、抢抓机遇、快速推进、城市就近、综合展示的“六大原则”,突出乌梁素海治理成果展示、粮食安全生产、农业“四控”、引黄节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美丽乡村与基层组织建设、种业工程、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等业态,继续发挥综合性科技园区的试验示范、农机推广、成果转化等作用,规划建设3000亩荒漠化草原生态修复区,安装引黄灌溉供水管网,撒播本土草原饲草种子,摆布花草品种展示,修建摄影观光栈道,展示乌梁素海周边荒漠化草原修复效果;规划建设现代农业智慧展示区,建设北斗无人导航玉米标准化粮食生产基地,籽实葫芦制种基地,红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芦苇生产木耳设施大棚基地等。全部应用“四控两化”生产技术,引进中化集团、中国农大,中国农科院、自治区农科院等企业与科研院校,全程提供技术指导与数据集成;规划建设科技小院服务区,建设各级科研院校的技术服务、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线上指导、成果展示等一体化的科技支撑服务中心;引进中化、登海等社会化服务与玉米种业企业,与当地的青松草业、凯福鑫种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展玉米、葫芦、辣椒、巴美肉羊的种质资源选育推广,利用青松草业现有的厂房,改造配置生产、加工、仓储的设施设备,形成科技支撑、种业研究、人才孵化等一体化互动区域。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旗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孵化推广基地。
四、省道经济带
打造大佘太金伯利农庄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发展爆裂玉米产业,逐步发展“微波包”等精深加工;发展糯玉米产业,推进冷冻冷藏和精细加工发展;继续扶持壮大辣椒产业,培育西部地区优质辣椒产业基地;发展葱头、干红椒、大架西红柿等大田特色果蔬产业;继续打造仿野生蒙中药材基地建设;依托佘太酒业,打造酒高粱种植基地;引进企业建设设施果蔬育苗基地500亩,满足2万亩露天辣椒移栽之需;打造什那干村绿色有机籽用葫芦和贝贝南瓜种植基地,逐步打响“佘太红”“佘太花”“佘太糯”等品牌。打造苏独仑特色产业种植园区,依托瓦窑滩西瓜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契机,积极推进地标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推进精深加工,发展瓦窑滩村西瓜特色产业;继续推进圐圙补隆村“三宝”(板栗薯、红头雁、烟叶)产业发展;利用召圪台村农作物秸秆制作栽培原料,发展召圪台村木耳产业。打造小佘太山旱区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在大十份子村推广1万亩旱地油菜、小麦、荞麦种植基地,打造多彩杂粮示范园;扩大石鸡养殖规模到5万羽,探索发展鸵鸟、鸸鹋等大型观赏禽类养殖,打造特禽养殖示范园;十七份子村发展1万亩马铃薯种植,打造马铃薯种植示范园;在东五份子村发展1万只肉羊养殖,打造肉羊养殖示范园;在永红村1000亩不饱灌地和100亩旱地种植旱地杂谷,打造旱地“张杂谷”种植示范园;在现有菇棚的基础上,新建育菌棚100栋、130亩,新建冷库1000平米,继续打造小佘太花菇产业示范园区。打造明安特色产品种植园区,在六份子村等地通过盘活闲置大棚和果蔬大棚,并流转土地1000亩,建设羊肚菌产业园;与天衡药业、扬子江药业合作,发展5万亩有机黄芪种植,打造黄芪产业园;在台梁村、义和店村发展1000亩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园;发展菅家窑子村山楂产业园,试种100亩红梨和灰枣,并间种西瓜,打造山楂经济林休闲采摘示范园;发展鹿园特色养殖园区;打造以羊上羊为龙头的“黑山羊”育种基地。
第七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教育扶持
一、持续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运用好各项数据平台,加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据比对,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动态预警、处置机制,发现适龄儿童疑似失学辍学,及时启动帮扶和劝返程序。加大对特殊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实施力度,逐步实现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全覆盖。
二、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持续优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持续推进完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牧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项目。
三、加强农村牧区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拓宽农村牧区教师补充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计划”、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等方式,遴选乐教善教适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大旗域内城乡学校校长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实施学区教师走教。持续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在培养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农村牧区一线专任教师倾斜。
四、继续实施全覆盖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原则,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持续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全力资助救助困难学生。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好各类专项资助,确保各项资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建设一批实训教学水平与企业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实训基地,继续支持现有职业院校依据地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调整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二节 健康扶持
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巩固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强化旗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持续提升旗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脱贫地区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改善脱贫地区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健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按人员类型实施全额、定额资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大病保险继续对政策规定内的困难人群进行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明确诊疗方案、规范转诊、控制目录外费用等措施,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逐步实现由“五重保障”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结合本地区实际,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有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节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库,做好区内外劳务协作,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鼓励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对脱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采取摸底排查与向社会公布动态受理平台的方式动态掌握人员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科学安排实用技能培训种类和课程,增强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把励志教育内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提升技能就业致富。加强返乡脱贫人员创业政策支持,给予创业补贴。过渡期内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相对稳定,加强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大力开发保洁员、交通协管员、护路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规范岗位聘任程序,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岗位补贴标准。
第四节 健全农村牧区保障和救助制度
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牧区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健全专项社会救助,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做好社会救助政策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保持社会救助水平不变。规范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报告机制,对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第八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编制完善乡村建设规划,注重实用性,做到房屋建设有规划管理、产业发展有规划引导、嘎查村整治有规划安排。优化村庄生产生活功能布局,空间布局合理,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全覆盖。完善农村牧区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坚持“建管并重”,探索政府支持与农牧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牧区环保设施管理体制,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运行维护长效管理。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因地制宜、稳扎稳打,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留乡村特色,防止千篇一律。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牧民意愿大拆大建,不得强迫农牧民上楼。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牧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优化布局农村牧区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牧区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
第二节 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农村牧区公路发展水平,支持农村牧区产业路、旅游路、联网路建设,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接续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脱贫地区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推动村庄清洁行动,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绿化美化乡村创建活动。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牧区物流网络体系,建设集客货运、邮政快递、电商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推进构建邮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邮政服务网络,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推动快递企业通过“邮快合作”“驻村设点”“交快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等方式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强脱贫地区光纤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实现信息通信网络深度覆盖。加强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乡村电气化应用。
第三节 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一、改善农村牧区住房安全
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脱贫户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掌握房屋安全情况,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动态产生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及时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建立以政府补助、农牧户自建为主,统筹农村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抗震高烈度设防区农房抗震改造。
二、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内容,实现由“清脏”向“治乱”转变、由“清脏”向“美化”转变、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扎实做好“三清一改”(清垃圾、清沟塘、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和“清五堆、治四乱”(清五堆:即清理垃圾堆、废物堆、粪土堆、柴草堆、石块堆;治四乱:即治理柴草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工作动员,重点对严重影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五堆”顽疾进行清理,对已经安装卫生厕所农户的旧旱厕和无法使用的破旧温室大棚进行拆除。选优配强村民小组保洁员并切实发挥其主体关键作用。健全长效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三、分类分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选择合理的污水处理模式。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模式。针对居住集中的村庄进行规划,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
四、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旗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解决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尤其是小型工程的供水保证率较低的问题,“十四五”期间,安排资金对全旗供水保障率较低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同时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应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进行规范化整治。对全旗268处集中供水点全部进行水质鉴定,确保农村牧区饮水安全。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草原保护力度,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乡村绿化行动,打造美丽宜居乡村,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优先保护生态平衡,健全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
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和禁牧、草畜平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行为。全面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精细监管。
二、加快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
全面贯彻水污染行动计划,完成乌梁素海周边跨旗县生态移民搬迁和违建鱼塘清理整治任务。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坚持不懈抓好管水治水。全面推进点源污水“零入海”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水污一体化管理,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和再生水利用工程,扩大中水回用领域。
三、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加快推进白云查汗山和查石太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尾矿库治理工程。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矿山治理保护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避免形成新的生态破坏。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有序退出,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修复巩固乌拉山林区生态,以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和村屯绿化为重点,大力推进人工造林工程建设。
四、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四控”行动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鼓励引导农牧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严禁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引导农牧民合理使用农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推广绿色防控、精准施药、统防统治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
五、加强乡村生态文化宣传建设
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发放湿地公园宣传画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鸟类的宣传手册、安装宣传牌、与周边居民开展保护共建等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我旗湿地公园、保护区文化建设成果,推动生态文化建设。
第九章 持续增强乡村治理效能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党在农村牧区执政基础、满足农牧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把嘎查村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夯实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持续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夯实基层基础,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一节 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加大从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党员致富带头人中选拔培养力度,选优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注重后备力量推选培养。全面推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机制,提高“一肩挑”任职比例,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强化教育培训,实施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能力素质优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旗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
健全旗级抓乡促村工作责任制。加强嘎查村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促进村集体增收、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引领带动、自我保障和服务农牧民的能力。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加强和改善嘎查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村民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对村务决策和村务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的监督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嘎查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和农牧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等规划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责,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第三节 健全农村牧区法治建设
加强乡村法治,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乱象,健全农村牧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因地制宜按需整合现有资源,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在苏木镇、嘎查村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牧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引导广大农牧民的日常行为。
第四节 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牧区的思想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牧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抓好旗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文明村、最美家庭,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并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讲堂”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多样的形式为农牧民宣讲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和政策,重视思想强农,补齐精神短板。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加强农村牧区文化习俗的正面引导,以集体节庆活动为契机,宣传先进文化,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禁止封建迷信和非法传教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解决农村法律、行政、民事纠纷等领域突出问题中的独特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和意愿,推动村规民约更加体现法治精神和现代治理理念,增强传统村规民约的现代价值。
第十章 提升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第一节 开展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
根据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旗委、政府按照抓好“五级”科技示范园区的推进思路,将持续实施“千区万园”工程。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千亩(头、只、吨)以上的村、镇两级科技示范区,以苏木镇为单位建设万亩(头、只、吨)以上的旗、市、区三级产业融合园。持续打造的自治区级、市级、旗级、镇级“四级”园区33个,分别为自治区级园区2个,市级园区5个,旗级园区13个,镇级园区13个。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沟通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尽可能地争取上级支持,集中力量打造“千区万园”产业示范工程。同时,各苏木镇、农牧场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群众的建设激情,全力推进“千区万园”工程早日落地见效,推动我旗农牧业工作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形成合力,为乡村振兴凝聚社会力量。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工作的协调服务机制,大力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继续从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资源整合力度,打破社会组织原本相对分散、各自为战的状态。适时增加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事业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数量,并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精准度,优化社会帮扶信息服务网络,精准发挥社会组织在各领域的专业性,全面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动员志愿者、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积极参与到全旗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事业中来。
第十一章 强化政策保障
第一节 保持政策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保持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力量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分类优化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的各项具体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增强脱贫稳定性,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继续保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落实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情况适度给予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重点发展地区主导产业和带动创业就业。
第二节 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稳步增加财政投入与补贴,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健全农牧区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以及财力情况,旗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与过渡期内任务相适应的本级衔接资金,切实做到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结构更优化。第一,优化财政投入供给结构,重点增加一二三产融合、生态环境治理、民生工程、脱贫攻坚、社保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具有基础性、长远性的项目。第二,探索涉牧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行业内与行业间涉牧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着力解决涉牧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的问题。增加旗政府自主统筹空间,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正规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PPP项目的推广和实施力度,通过“资金改基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和农牧区投入比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涉牧政府性基金运营,助力畜牧业企业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第四,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农牧业补贴制度,提高牧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牧区振兴的制度安排,完善落实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完善草原生态奖补、“减羊增牛”等补贴政策,加大农牧机具购置补贴、养殖保险、大灾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政策补贴力度。
第三节 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一是利用好国家和自治区金融扶贫、惠农信贷政策,利用好央行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低息贷款,加大对“三牧”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扩大农牧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支持各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机构,实现苏木镇银行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加快银行卡自助终端和POS机具布设,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扫码支付等便民服务。三是创新信贷模式。结合农牧区特点,合理测算牧户授信额度,精准确定贷款期限;继续扩大牧户联保贷款、牧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积极发展牧业机械设备抵押、直补资金担保、保单贷款等信贷产品,拓展农牧区草场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四是建立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旗政府采取财政存款倾斜、按信贷规模奖补、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旗本级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探索政府背书担保大额贷款模式,构建“加工企业+政府+银行”贷款模式,缓解当地企业短期资金压力,及时收购加工出栏牲畜。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构建“政府+银行+保险”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五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适当下放审批权限,规范收费,降低牧民融资成本;推广“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信贷业务,使用简明易懂的合同文本,提供蒙汉双语服务;完善涉牧存贷差别化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尽职免责制度,调动“三牧”信贷投放内在积极性。
第四节 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
一、严格管制建设性土地用途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安排乡镇苏木、村嘎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允许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牧业设施和旅游设施等建设。合理保障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需要,引导牧区二三产业向旗县县城、重点乡镇苏木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严防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牧区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发展农牧区二三产业的苏木镇,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禁利用农牧区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庄园会所。
二、增加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保障乡村振兴用地供给是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调整优化农牧业土地利用规划,盘活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制定新增建设用地政策,简化农牧业用地审批程序。优先安排农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门用于支持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项目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用地需求。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
三、抓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稳妥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牧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牧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牧民房屋使用权。将宅基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所在村乡村建设需求。在保证农牧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加资产性收益。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严格草牧场用途管制,稳定草原生态保护用地需求。
四、创新土地草牧场流转形式
继续完成土地草场确权工作,土地权证发放率达到100%,建立承包档案信息化数据库。积极推进土地“三权分置”。鼓励农牧户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及入股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草牧场,鼓励农牧民自愿前提下互换或联合使用土地草牧场,解决土地草牧场碎片化问题。鼓励家庭农场、家庭牧场、联户经营、牧业合作社等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允许农牧区土地草场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担保。探索建立旗县级服务平台参与“两权”抵押,健全完善农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有效解决现阶段农牧业劳动力不足、草牧场碎片化、草畜矛盾、轮牧以及集约化规模化不足等问题。
第五节 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
一方面,挖掘提升本土人才。落实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牧场主培养计划,建立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农牧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民族工匠艺人、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建立认定评价和扶持制度。另一方面,制定有效激励政策,吸引外来人才。利用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锻炼,结合基层岗位需求实际,充分发挥人才特长优势。鼓励牧区生源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利用寒暑假组织牧区户籍大学生和牧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增强大学生对牧区需求的认知,鼓励牧区户籍在校大学生毕业后返乡创业。鼓励基层人才访学研修,将现代科技、先进理念、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牧区。利用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壮大畜牧业技术服务人员队伍。确定合理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实行以增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
第十二章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节 做好领导体制衔接
严格落实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市旗(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实行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第二节 做好工作体系衔接
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全旗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坚持向乡村振兴重点嘎查村、示范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调整优化驻村帮扶工作职责,打造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情系农牧民的优秀帮扶干部。加强嘎查村“两委”班子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覆盖培训,全面提升素质能力。持续推进“一嘎查村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完善嘎查村党组织运转经费和待遇保障稳定增长机制,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节 做好考核机制衔接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列入旗直相关单位、苏木镇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重点从保持帮扶政策稳定、健全帮扶机制、做好后续帮扶、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通过专项考核与常规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考核精准度。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