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mzj/2021-0196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10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情况。今年我局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政策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了低保,截止目前我旗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557户、18990人,城乡特困人员108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享受低保政策人员5790人,享受特困供养人员358人,占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61.7%,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年共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资金8276.93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局已于1月7日将2021年1、2月份城乡低保资金和第一季度特困供养对象资金清册全部提交财政等待发放。
临时救助。今年,民政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适度扩大了临时救助范围,加强了对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的、突发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并开展了重点困难群众的摸排。截止2020年底,全年共计救助困难群众674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04.6 万元,(其中生活困难救助638.18万元,支出型救助61.12万元,因灾或突发事故急难救助5.3万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了1045元。同时将已将上级下拨的临时救助直达资金全部下拨到各苏木镇、农牧渔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残疾人两补、孤儿。截止2020年底,我旗共有困难残疾人5013人、重度残疾人3677人、孤儿1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0人,全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1.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1.2万元、孤儿供养费32.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费90.6万元,按政策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