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czj/2022-0583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22 |
为了促进全旗粮食,油料产业的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全旗好粮油项目的开展提供支撑,根据《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巴财贸(2021)1017号文件及《财政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制定我旗2022年商品粮大省及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一、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及重点
根据自治区“粮安工程”发展规划及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结合全旗实际,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府相关部门为提高粮食、油料产量,促进粮食、油料产业发展公益项目的工程、设施设备购置支出;用于扶持粮油种植生产和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等产业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用于支持粮油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智能化生产、管理提高粮食油料产量、生产效率、提高经济效益使企业受益,农牧民获利的企业基础设施或机械设备的购置或功能提升的粮食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支出,具体支持范围:
(一)支持涉农部门为促进粮油产业发展而实施的公益项目的支出
(二)支持粮食种、产、销一体化经营企业的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功能提升、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利用。
具体是支持现有的种、产、销一体化企业进行重点项目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升级,促进采用先进的适用技术、设备,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产销一体化的技术管理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粮食油料转化增值能力。
(三)支持粮食油料仓储设施建设、维护改造和功能提升
重点扶持储备粮库及油料仓储企业专业合作社、涉农部门的仓房建设、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的设施设备的购建支出。
二、项目申报条件
我旗境内符合下列条件的种、产、收、销加工服务的涉粮、涉油企业、专业合作社、服务于“三农”的相关部门可以申请奖励资金。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在我旗境内注册。
(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
(四)绩效目标明确,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我旗农牧民的粮食油料生产产出具有促进作用。
(六)本次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2023年4月底前建成并可运行的项目可以申报资金支持。
三、项目申报程序
申请奖励资金的单位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经粮食油料主管部门确认后报旗财政局。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单位和部门出具申请文件
(二)公益项目需提供政府批准或立项批复文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3、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
4、项目原有条件
5、项目投入情况、资金来源及申报资金的理由
6、奖励资金的使用方向
7、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完成项目采用的措施
8、项目的绩效目标
9、施工及购置合同,需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
10、项目自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各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1、已完工的项目需提供税务发票
(三)申报单位各类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合作社需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种产销一体化经营者需提供耕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规范装订(活负册拒收)电子文档用U盘存录。申报材料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修改。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一旦发现异常作废,将不予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项目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单位)在八月二十五日前持项目申报资料到财政局402登记进行初步审核。
六、项目的确定
根据申报意愿报旗政府批准后确定项目,旗财政局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对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最后确定支持的项目。
七、资金分配
按照上级资金分配情况,旗财政局提出分配方案报旗政府批准,政府批准后的分配方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八、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旗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九、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完成后根据旗政府批复的分配方案拨付项目资金。
联系人:闫彩霞13947852981
本方案发布网站: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1.25.240.11:8082/sites/wltqq/bmzwgk.jsp?Orgid=600
附件;
2022年商品粮奖励大省奖励资金申请表
乌拉特前旗财政局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