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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28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单位:乡村振兴局 发布人:刘宇 发布时间:2022-07-28 点击量:25 字体: 大 中 小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7月28日,乌拉特前旗旗委政府组织召开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会议强调,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传达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扎实推进我旗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内容,形成我旗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补齐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乡村面貌,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我旗乡村全面振兴。

三、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对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推进年”行动,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我们进一步提升巩固脱贫成果成色,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议强调,各苏木镇、农牧渔场要加紧户厕改造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我旗的户厕改建任务。会议要求,要全面推进政策衔接,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切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握好调整衔接的节奏、力度和时限,做到工作不断档、政策不留空白。同时,要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的优势和作用,以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及市级“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试点建设为载体,突出产业振兴示范带动发展能力,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在核心点建设突破的基础上,力争打造“振兴线”,实现辐射带动面,推动全旗乡村振兴“大循环”格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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