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xst/2022-0996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小佘太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三)负责制订并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计划的行政措施,领导和监督机关各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负责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开展科技兴农、兴企工作,完成农业、工业生产指标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搞好计生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
(六)做好农村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志辉
联系电话:13238415844
邮编:014400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晨8:30-12:00 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