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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07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宋丽 发布时间:2022-12-07 点击量:4 字体:

  2022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市旗党代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建引领、司法为民”这条主线,深入抓好“全面依法治旗、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五个聚焦”、争做“最强党支部”,创新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巩固推进公共法律“八化服务”,努力推动全旗司法行政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建章立制,持续加强全局队伍建设

  1、持续创建最强党支部。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继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为目标,推动局机关支部创建市级最强党支部,各律所、公证党支部争创旗级最强党支部。二是推进全局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年度党建考核细则,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固定党日制度。三是积极开展红色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四是按时完成局党总支换届工作。

  2、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日常管理。做好日常文件的收发、批阅、归档工作,对单位值班、工作纪律、车辆管理、每周五学习、财务报销、档案管理、年终目标考核等制度加以完善,促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

  3、提高全局工作效能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转变职能,改变作风,推行岗位责任制,强化跟踪问效落实,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建立健全上级精神安排落实不彻底,督促提醒不到位等失职追究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安全、卫生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排部署,提高办事效率。   

  4、健全完善奖惩考核监督机制。一是根据局属各股室、处、中心、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2022年综合目标任务,开展警务督察,抓好警容警貌、行为规范管理,树立干警良好形象,加强对全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常态工作、工作重点、基层业务量化、数据录入等工作“月通报”制度。二是强化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构建由相关政法干警参与的社区矫正执法专业队伍。三是建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关于行政执法监督联合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月通报”制度。

  二、围绕中心,持续加快全旗法治建设

  1、进一步提升全旗法治水平建设。一是筹备召开依法治旗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并实施完成《法治乌拉特前旗建设(2021-2025)实施方案》、《乌拉特前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乌拉特前旗法治社会建设(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中的有关工作,制定2022年依法治旗工作要点。二是积极争创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三是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不断提升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四是实施完成好对《依法治国文件汇编》(中共中央 国务院篇)(自治区 市旗地方篇)2本资料发放宣传工作。

  2、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一是强化“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工作队伍培训必学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继续深化全民学《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一个综合性高水平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是推进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执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梳理普法责任主题清单,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及责任主体,为建设法治前旗营造浓厚的法宣氛围。四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入“法律六进”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

  3、抓好重大事项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围绕平安、法治乌拉特前旗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对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并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

  4、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要求,深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对于旗政府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配合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配合旗政府做好拟发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配合旗政府做好签订的合同法律审核工作。

  三、服务大局,持续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1、强化公证律师、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一是对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参与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涉法涉诉、信访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形象。二是深化律师值班制度(法检两院、看守所等部门),律师进企业(社区、嘎查村)工作制度,指导律师搞好公益活动,参与人民调解,参与法律援助。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开展“五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位律师办理一件涉农牧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加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推进全旗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一是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季度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办证质量。二是加强司法局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继续做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看守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畅通和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等申请法律援助渠道。三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精神,采取相关措施实现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全覆盖,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3、推进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档升级,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一是承担好依法由旗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的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制发应诉提示函。三是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行政职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利用“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中心”,重点抓好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方式,为行政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五是加大对苏木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谋求发展,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整合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多元矛盾调解组织。一是坚持做好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研判,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巩固发展旗矛盾多元化解中心、“两所一庭”建设,不断提升线上线下调处模式,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一站式服务。三是巩固推进全旗11个苏木镇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设立,实现全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覆盖。

  2、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311工程。即开展“从人工管理到网上管理、从数字管理到智能化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三项举措,创建一个“智慧矫正中心(试点旗县)”,创建一个“社区矫正工作基地”。二是强化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构建由狱警、地方公安干警参与的社区矫正执法专业队伍。三是规范完善全旗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工作衔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等机制。

  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争取在2022年底,实施完成大佘太等7个司法所的“一级司法所”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11个司法所的业务管理、设备使用、档案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

  4、加强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维护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类信息平台管理使用,保证信息畅通、高效运作。切实做好业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二是试行运作网上办公系统,研究开发智慧司法App掌上办公系统并向社会开放推广使用。三是将“法务通”使用情况列入执法监督检查和年度“依法治旗”考核指标中,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力度。四是利用平台已预留数据端口将“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和“法务通”的数据与部分执法单位自有系统的数据相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五、推陈出新,持续创新服务群众举措

  1、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一是拓展阵地,充分发挥各部门、人民团体与全旗4家律所、3个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搭建农民工、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点等法律服务平台。二是探索打造“三所共建”模式,进一步充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专业性力量,更好地服务社会。三是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为满足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推出便民举措,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开展“我帮你”志愿服务。紧紧围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主业,深入嘎查村、社区开展党员“微心愿”、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创建我旗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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