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czj/2022-1046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2023年,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有效防控风险,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确保收支目标完成。深入分析研判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把正确处理好政策落实与依法组织收入作为重中之重,凝聚财税部门合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深入开展专项稽查,做到以查促收,确保应收尽收。同时严格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加快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下达,不断精简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年度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完成。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民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只增不减。进一步明确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功能定位,注重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大困难群体托底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全力抓好财力保障,提高管理水平。
(三)全力抓好财力保障。一是强化库款动态监测。充分掌握每日库款流入、流出、余额变动情况,跟踪分析库款变动因数,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关注上级债券资金政策,做到精准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债券盘子;三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力度。对于存量资金进行全面盘活,做到应盘尽盘,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亟须领域。
(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通过协调并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并落实上级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融资成本、减免租赁国有资产租金、加快资金政策兑现进度,坚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灵活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方式,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保障全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五)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强化“三保”预算支出动态分析,高度关注工资性支出和民生支出,牢牢兜实“三保”底线,对于可能出现的保障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用好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切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缓解由于收入增长放缓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强财政运行跟踪分析,强化统一调度和监管,做实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六)千方百计防范化解风险。一方面,严防支付风险。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库款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库款保障水平,综合研判经济财政运行走势、预算执行管理等情况,加强库款运行统计分析,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出现国库支付风险。另一方面,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一是抓实抓好债券资金支出,避免闲置,发挥效益。二是继续严格监控债务风险,消化存量,严控增量,避免被上级发出风险预警,影响进一步争取债券资金。三是做实做细还本付息计划,准确核算时间金额、提前统筹安排库款,确保每期还本付息如期上缴。四是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时完善隐性债券化解后续流程,确保化解结果全面获得上级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