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zwfwj/2022-1047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驻旗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 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项清单 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巴政发〔2022〕3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构 建形成完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 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乌拉特前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职能 调整等情况,严格落实《乌拉特前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各有关部门要以旗本级行政许可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 手,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 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 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材料及时限,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