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前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qq_zwfwj/2022-1065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12
乌拉特前旗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单位:政务服务局 发布人:薛俐君 发布时间:2022-12-12 点击量:4 字体:

2021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旗委的中心工作,高质量统筹推进我旗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旗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旗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建立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依托政府常务会为平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乌拉特前旗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审批部门进驻政务大厅,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有效压缩了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建立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行机制,推行全天候“一号响应”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了群众诉求统一调度、统一督办、统一回访。加快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推广应用,督促项目审批单位全部接入在线审批平台,达到“线上运行为原则,线下运行为例外”的要求,加快了项目落地进度。积极推广应用“蒙速办”APP,将医保、社保、公积金、医疗卫生等高频自助业务接入“蒙速办”APP,切实提高了公众认知度和使用率。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部建立“一单两库”,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各单位均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立了账号、完善了基本信息、认领了监管事项,为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办事群众可对工作人员日常考勤、行为态度、着装规范、工作实绩、回访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价,推动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升级。

  (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要求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出台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出台,采取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或公众媒体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方面。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监督办法》和《巴彦淖尔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审查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与报备工作。2021年以来,旗政府及旗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各类文件均登记造册,经审核未制定规范性文件,2021年除旗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外,各部门、单位和各苏木镇政府、农牧场也未向旗政府常务会议提交规范性草案进行讨论。

  (三)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明晰、保障有力”的监督体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机制,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式工作渠道,通过旗政府网站与各部门网站,对全旗所有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职、执法案件等,按要求进行全社会公示,同时,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执法过程不完善部分,及时进行了监督纠正。2021年,对全旗已考录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上进行了填报审核;聘请了3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对11个苏木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培训;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的通知》和《乌拉特前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分解表》,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完成了市对旗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市有关部门下发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建议书》进行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深入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措施,着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按照《巴彦淖尔市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方案》精神,我旗全面依法治旗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工作方案》(乌依法治旗委发〔2021〕1号),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作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全面依法治旗、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包案责任制,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旗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包案责任。我旗共涉及党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结案件9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共计2414.27万元,到6月底前,执结7件;到8月底前,100%全部执结。

  坚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通知》,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五)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应急预案制度。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普及。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启动建设旗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并在全旗所有苏木镇、农牧场全面实施司法所达标升级创建活动,丰富矛盾化解渠道。412名人民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下载手机调解APP,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工作考核、建立案卷全部使用JiPad和手机调解APP,所有调解案件全部留痕,实现透明、公开办案。充分利用4K机顶盒平台,广泛开展人民调解申请和咨询工作。巩固实施草原流动调解、蒙古包调解、马背调解等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交调、医调等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不断强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2021年,共调解案件820件,调解成功 809 件,涉及金额近2000万元。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信访法治化建设,扎实开展“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工作,2021年,群众赴呼、进京信访总量98批152人次,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按时办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人才力量较为薄弱。部分执法单位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任务较重,但部分执法人员即将退休,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效率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影响较大。

  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随着法治政府建设逐步深入,对执法案件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各执法单位拥有法律执业证书等资质的人员数量较少,特别是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执法能力略显不足。

  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好。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还不浓,法治政府建设社会知晓度,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入“八五”普法规划,我旗将在抓重点关键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三个加强”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二是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纳入所属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三是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部门法治机构和工作人员责任。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领导干部廉洁教育,按要求认真组织廉政提醒约谈,加大对微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要的惩治力度,维护我旗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二是按规定向同级党委(党组)提交研究请示、重大问题报告,建立咨询论证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应达到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履行向同级部门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决策机关应当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内提交重大行政决策案例,各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五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相关机制,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建立行政裁决制度。六是落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工作高效权威。  

  (三)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知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信法、用法、守法。三是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法工作队伍,明确年度普法目标任务。四是健全落实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五是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充分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为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思想屏障。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