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ybj/2021-0249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控情况
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落实,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总额控费协议化管理,制定各类监管措施和制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依法查处医药机构挂床住院、搭车开药、过度诊疗、分解收费、超范围经营、套用社保卡消费等违规行为。聘请7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组织参与全旗医疗保障监督宣传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与301家定点医药机构签定了《乌拉特前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做到了依法依规监管,医药不规范行为明显下降。针对医疗保障领域存在的医药行为不够规范,次均费用较高等问题,精细化实施“三为三不为” (一为:坚持“该住的住,不该住的坚决不能住”的总原则;一不为:即不降低指征入院,也不推诿病人。二为:坚持现场直报即时结算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克服一切困难让患者在最短时间范围内拿到报销费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社会认可率;二不为:坚决不能推拖延报销时间,出现患者投诉问题。三为:加强内控措施,规范医药行为;三不为:过度检查项目,提高护理标准,开提成药行为。),规范医药行为,杜绝医疗资源浪费。完善票据审签制度,全面实施认定制及审核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入院标准,层层压实责任。2019年,我旗城乡居民筹集基金36657.1万元,支出33622.24万元,承担上年度赤字873万元,新增慢病保障支出135万元,比2018年度节约医保基金4106.57万元,扭转了基金亏损的压力,实现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旗直医疗机构达75%,苏木镇卫生院达90%,建档立卡贫困户达90%;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使用蒙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门诊比例提高10%;旗蒙中医医院较其他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降低40%,使用目录内中医报销比例提高10%,使用蒙医报销比例提高15%;我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纳入基本医保的可报费用个人累计自付超过14000元至50000元的报80%,50000元至20万的报95%,20万元以上的报98%。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二级及以下医院90%,三级医院85%。
(二)医疗保障惠民政策实施情况
机关组建以来,医疗保障以民生为本、公平至上为主线,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全面落实大病救助及医疗保险扶贫政策,开展《医疗保障指南》、《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进万家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医疗保障局从患者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优化了报销流程,创造性地开展了“1242”拨款工作法(即市财政下拨基金后,医疗保障局用1个工作日拨付到各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在2个工作日之内拨付到患者手中;在第4个工作日,核查资金是否到账,以提高基金拨付速度;2个确保,确保不拖延拨付医疗机构报销费用,确保患者在最短时间范围内拿到补偿款),以促进医保基金科学合理化使用,进一步缩短了群众报销到款周期,逐步解决医疗机构、人民群众多年来的呼吁与诉求。实施基金预拨付制(向市财政申请预拨付资金分配到旗直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保障现场直报周转金,预拨金在各医疗机构每月滚动使用,年底清算,便于患者出院及时结算,减轻了医疗机构资金运转压力),打通医院医保基金代垫压力大,报销周期过长的“最后一米”,缓解了医疗机构资金代垫压力。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工作,简化异地就医、报销程序,方便了群众就医,解决了群众跑路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增加慢性病种类,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不断优化调整医保目录,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建立异地就医参保制度,努力提高重特大疾病、困难弱势人群医疗保障待遇,医疗保障能力水平不断增强,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5%,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3%。在巩固完善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又向建设公正和谐医保、让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2019年,我旗医疗保障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我局的很多创新性惠民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先后被旗市两级电视台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