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_sfj/2022-1136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制定全旗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2、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
3、指导、协调、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物资装备工作。
5、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承担旗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7、承办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各苏木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旗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规划和指导全旗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8、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1、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乌拉特前旗司法局为行政单位,机构规格是科级建制,包括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和综合协调工作。
2、法制股:负责对旗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3、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全旗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4、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依法治旗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5、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6、基层工作股:负责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7、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荐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8、 律师公证管理股:管理、指导、监督全旗律师公证工作。
9、科技信息化股: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10、政工办: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表彰奖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
11、基层司法所:乌拉特前旗司法局下设11个基层司法所,负责所辖苏木镇的法制宣传教育、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检查、实施依法治理等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处,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公证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是副科级建制。设四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核定编制数46人、实有在职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23人。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公证处核定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9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本级) |
| 2 |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公证处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5.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84.88万元,增长40.66%,变动原因:2021年有新考录公务员7人,调入4人、转隶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证处退休一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46.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6.22万元,增长35.14%,变动原因:2021年有新考录公务员7人,调入4人、转隶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证处退休一人。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8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61.0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41万元;支出总计985.4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9.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13.23万元,增长27.61%,主要原因:2021年有新考录公务员7人,调入4人、转隶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证处退休一人。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6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31万元,占96.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31.44万元,占3.27%;其他收入0.32万元,占0.03%。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万元,占77.58%;项目支出201.49万元,占21.15%;经营支出12.12万元,占1.27%。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6.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51万元;支出总计946.8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2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36.2万元,增长33.24%。主要原因:2021年有新考录公务员7人,调入4人、转隶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证处退休一人。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万元,占78.58%;项目支出201.49万元,占21.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39.99万元,增长34.25,变动原因:2021年有新考录公务员7人,调入4人、转隶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证处退休一人。其中:
(一)公共安全(204)
1.司法(06)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381.46万元,决算支出47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调入4人、转隶4人、新考录公务员7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补发2016带薪休假工资。
2.司法(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年初预算45.15万元,决算支出7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验收星级基层司法所,为基层司法所购置更新办公装备。
3.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苏木乡镇印刷和宣传费的支出。
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年初预算32万元,决算支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5.司法(06)社区矫正(10)。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开展学习教育、管理费用支出。
6.司法(06)法制建设(12)。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支付“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建设——法务通设备费用。
7.司法(06)事业运行(50)。年初预算120.16万元,决算支出数13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干部职工正常工资、补发2020年带薪休假补贴 万元、补发2016年带薪休假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年初预算29.49万元,决算支出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年初预算6.4万元,决算支出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56.17万元,决算支出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调入4人、转隶4人、新考录7人,养老公补收入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年初预算1.32万元,决算支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4人、转隶4人、新考录7人,工伤公补收入增加;二是转隶4人为事业人员,增加失业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21.22万元,决算支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调入4人、转隶4人、新考录7人,医疗保险公补收入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年初预算7.22万元,决算支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公补减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8.5万元、津贴补贴294.24万元、奖金9.98万元、绩效工资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7万元、离休费10.76万元、退休费25.4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考录公务员7人,调入4人、转隶4人,工资福利等收入支出增加;公用经费4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6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1.44万元、取暖费5.57万元、邮电费3.9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万元。较上年增加8.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新增人员,我单位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万元,占84.38%;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占15.6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万元,用于主要用于司法所车辆日常运行、局机关公务车辆下乡出差宣传、办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案件用车,车均运维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7万元,接待89批次,共接待64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各级机关、市司法局来人检查考核工作接待用餐;二是各地参观我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团队、单位接待用餐。。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01.49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01.1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4万元,比2020年增加20.9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为基层司法所购置更换电脑及打印设备,迎接星级司法所验收;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为基层司法所购置更换电脑及打印设备,迎接星级司法所验收;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9万元,比2020年增加7.6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依法治旗办公室工作安排,开展法治巴彦淖尔职能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支付“法务通” 费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8万元,比2020年增加8.83万元,增长38.82%。主要包括:办公费13.26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1.44万元、取暖费5.57万元、邮电费3.9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万元。较上年增加8.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新增人员,我单位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
组织对法律援助经费项目 、办公大楼院落硬化及道路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以上2个项目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均由本部门进行自行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按照财政预算给予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发放补贴、制作宣传牌匾、开展宣传;完成大楼遗留未完工院落及道路硬化工程问题、改善机关干部办公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律援助经费项目、办公大楼院落硬化及道路工程项目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法律援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弱势群体法制意识,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目标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目标2:制作12348法律援助热线宣传牌10块。目标3;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000人。目标4:印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册。目标5: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已按照100%进度圆满完成。总体来看,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项目完成过程中尚未发现问题,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2.办公大楼院落硬化及道路工程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司法业务大楼遗留未完工院落及道路硬化工程问题,改善机关干部办公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转。目标1:司法业务大楼院落及道路硬化工程尾款1笔。目标2:工程质量达标率100%。目标3:工程计划按时完成率100%。目标4:办公大楼院落硬化及道路工程总金额45.15万元。目标5:完成司法业务大楼遗留未完工院落及道路硬化工程问题,避免法律问题。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45.15万元,执行数为4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已按照100%进度圆满完成。总体来看,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项目完成过程中尚未发现问题,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1、与年初或项目设定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
2、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或项目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当调减分值;
3、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自评得分98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春丽 联系电话:0478-3605083
办公大楼院落硬化及道路工程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