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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审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20
乌拉特前旗审计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发布单位:审计局 发布人:郭慧渊 发布时间:2022-12-20 点击量:4 字体:

一、决策公开的范围
  (一)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开。全局重大政务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和组织实施。重大决策公开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
  2.党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制定旗审计工作发展计划、规划。
  4.专项资金申请、重大项目建设及大额度经费开支。
  5.本局机构设置及人事任免、调整和目标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等事项。
  6.其他需要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一般性事项的决策公开。一般事项的决策公开由承办股室或股室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一般性事项涉及多个股室的,由主要领导指定一个股室负责主办,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
二、决策公开原则
  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决策的事项应予公开进行,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进行事前调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正确的观点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决策。重大事项的决策要让社会公众参与,必须保证社会公众的权益,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三)、决策公开监督
    1.应予公开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及时公开,接受内部和社会的监督。
  2.决策事项实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执行工作,及时跟踪和汇报执行情况,确保决策事项落实到位。
  3.?办公室负责一般性决策事项实施的日常督促检查;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加大督促检查,解决出现的难点问题,推动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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