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jj/2022-1190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乌审办发﹝2022﹞3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乌审办发﹝2022﹞33号 签发人:秦来福
乌拉特前旗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旗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乌人社岗聘〔2022〕43号)和人社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设岗情况
专业技术岗设高级岗位4个,其中: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1个;中级岗位9个,其中:专业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2个;初级岗位8个,其中:专技十一级4个,十二级4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四级),管理岗位2个(其中:管理八级1个,管理九级1个)。
三、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条件:
(1)三级、五级、七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须在相应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4.首次聘用在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到相应岗位最低等级。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因单位岗位不足低聘的,可视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其起聘岗位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和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和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有关政策
(一)“高岗低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较高等级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调剂到同类别较低等级岗位使用。调剂上一级空缺岗位要保持合理比例,以保证单位人才队伍的合理梯次结构,满足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求。
(二)岗位转聘。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不同岗位的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岗位出现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基础上,通过竞聘上岗,转聘到不同岗位。由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距工人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上。
1.从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不得直接聘用到单位领导岗位,可聘用的最高岗位等级分别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八级职员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七级职员岗位。
2.从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从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转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4.从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按取得的技术等级转聘到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初聘。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首次岗位聘用时,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1.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大学专科、中专、高中毕业生可以聘用十级职员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九级职员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八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以聘用七级职员岗位。
2.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可以聘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直接聘用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聘用普通工岗位。
4.对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双肩挑”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受聘于两类岗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因行业特点、工作需要,确需兼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以下简称“双肩挑”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肩挑”人员仅限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任命(备案)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要严格控制数量,按照不超过领导职数的60%掌握。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可适当提高兼聘比例。
2.“双肩挑”人员应符合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完成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职责任务,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提交书面报告,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双肩挑”人员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不超过领导职数的60%),占管理岗位职数,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4.“双肩挑”人员按照聘期管理,应同时履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手续。
(五)优化岗位管理。事业单位因改革原因,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备案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备案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1.事业单位现聘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超结构比例聘用且急需新聘人员的,均可采取“以退定补”的方式过渡。其中超比例10%以下的“退一补一”、超比例10%以上的“退二补一”。
2.因事业单位改革首次聘用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限制,按照原聘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应聘用到新单位相应岗位。对出现超岗位聘用人员情况的,给予3-5年过渡期逐步消化。
对经组织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聘用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的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
1.在旗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和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可不受本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累计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聘用、等级晋升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3.在旗县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满8年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聘用到相应岗位。
(七)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五、组建机构
为了顺利推进岗位聘用工作,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聘用工作在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进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秦来福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马树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有良 副局长
王文国 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史欣荣 郭慧渊 王丽
六、具体实施办法
岗位竞聘以国家政策为主,本着能上能下的原则。为激励干部工作热情,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局机关将对个人工作实绩、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及是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等各个方面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评价,打破“铁饭碗”,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每年考核(从2022年开始执行,若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则以上级文件为准),能上能下,岗位实行滚动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给予晋升,排名靠后的降级,补岗以人社局政策为主,晋聘以考核为主,确保把晋升职数用在最优人选上。按照旗人社局《关于审计局(乌拉特前旗审计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最新)核准的岗位数进行补缺岗位聘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如下:
(一)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提出竞聘申请。
2.按照任职资格条件,由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先进行初审,再由旗人社局复审,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岗位、职称的竞聘。
(二)竞聘岗位。
竞聘岗位实行100分制,分为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综合评价三部分,其中:基本条件占30分;工作业绩占50分;综合评价占20分。
1、基本条件(30分)
包括竞聘人员工龄、政治面貌,取得的职称年限、学历,以及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审计职能职责相关联情况等。
(1)工龄(15分):25年以上得15分(包括25年):25年以下按照:工龄×折算比例系数0.6=实际得分{折算比例系数=15÷25=0.6}(截止补岗年度)。
(2)学历、政治面貌(5分):大学学历及以上的得3分,大专学历得2分,中专学历得1分;政治面貌是党员得2分,非党员得1分。
(3)取得资格证的年限(5分):15年以上得5分(包括15年);10—15年得4分(包括10年);5—10年得3分(包括5年);5年以下的得2分。(截止补岗年度)。
(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审计职能职责相关联情况(5分)。审计师资格得5分,其他相关专业资格的得3分(资格认定以人社局为准)。
2、工作业绩(50分)
由竞聘人员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包括现任职务、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由考评组根据以下标准对竞聘人员评分:
(1)年度考核(10分):竞聘上一级岗位后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的得分4分,一年优秀增加2分(封顶10分)。
(2)表彰奖励和荣誉(10分):竞聘上一级岗位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荣誉得10分;获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荣誉得8分;市级表彰奖励、荣誉得6分;旗级表彰奖励、荣誉得4分;未获得表彰奖励不得分,评聘期间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3)现任职务(10分):股长得10分(从竞聘上一级岗位后到截止补岗年度。按担任股长年限加分,在普通人员得分的基础上每担任一年加1分,封顶10分),普通人员得5分。
(4)业绩(20分):
一是审计信息按年初《审计信息考评办法》(个人)采纳任务全部完成得5分,每超一篇加2分,封顶10分;少一篇扣2分(单位沟通协调的除外),一直扣完为止。
二是担任项目组长或主审(一个项目股室只能产生一个负责人)且完成审计项目得1分,封顶5分。非业务股室承担局机关的各类活动或工作任务经局党组认定后每项得1分,封顶5分。
三是单位干部参与局机关组织的全员活动,每次得0.5分,封顶5分。
3、综合评价(20分)
(1)组织考评(10分)。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竞聘人员平时表现和业绩展示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考评要素进行考评。
“德”(2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能”(2分):工作能力强,能够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勤”(2分):工作态度严谨,勤政务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绩”(2分):在工作中以身作则,提倡民主,工作上扎实苦干。
“廉”(2分):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恪守廉规。
(2)民主测评(10分)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局干部职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民主测评参照组织考评要素,结合竟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业绩(德、能、勤、绩、廉)情况分别评分。原始资料按照规定程序当场封存。具体实施如下:民主测评按照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评定,分值分别是10分、8分、6分;测评完毕后,依据个人得分情况,按照加权平均值算出每人的最后得分。
4.一票否决
年度工作目标实绩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出名次。凡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在年度考评中一票否决:
(1)审计质量和其它方面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法》,泄漏相关信息的。
(3)因个人失误给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
(4)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审计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5)工作人员不顾大局、不服从领导安排、出现推诿扯皮或在工作上慵、懒、散等现象年底不能评优和职称聘用。
(6)撰写信息篇数为零。
出现一票否决的,不能参加当年职称聘用。
(三)公布结果。
竞聘程序履行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对参加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和封存的组织考评、民主测评的得分结果进行汇总,依据分数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等级,并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送旗人社局审批同意,并履行相关聘用程序。
此方案最终解释权由旗审计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乌拉特前旗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