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lj/2021-0292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一、向乌拉特前旗水利局提出取水申请: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及位置、工人数量等。写明生产规模、产品、取水用途、建厂时间、用水水源、用水量、退排水情况。
二、取水量在0.5万m?以上的企业必须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水资源论证报表。如不需做水资源论证报告的需编写建设项目用水情况表(一式两份)。
三、项目建设的立项文件(发改局、经济部门)。
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盖章。
七、填写《取水工程核验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在发证前现场核验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