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slj/2021-0297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
202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推动河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河湖长常态化监管。以旗总河长1号令发布了《乌拉特前旗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今年以来,旗级河湖长巡河调研83次,各级河湖长巡河2425次。开展“集中巡河湖周”及“春季河湖四乱清洁”专项行动,针对病死动物不经无害化处理随意抛弃等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实行每日巡河“零报告”制度,利用半个月时间出动人员6931人次,机械373台次,累计清理垃圾7114.04吨。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河湖渠沟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了极大改善。
二、扎实做好黄河河道乱占乱建问题整治工作。对黄河滩区的“人”“房”“地”进行详细排查并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及时发布禁限种令、停建令等,并完成了落线分区工作,滩区总面积47万亩,划定耕地26.07万亩,其中远滩区19.26万亩,近滩区5.45万亩(不可耕种高秆作物区1.06万亩),主河槽区1.36万亩,埋设禁种线桩504根,为禁限种、种植结构调整等工作奠定基础。
三、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规模以下(流域面积30-50平方公里)河湖划界名录上报9条山洪沟,设计部门正在进行划界勘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