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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1
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医保局 发布人:张紫薇 发布时间:2021-11-11 点击量:24 字体: 大 中 小

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旗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体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标准。

2、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划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定、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乔迁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10、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

(一)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不独立预算),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0家。

本单位行政编制5人,空编2人,实有3人,全部在职;事业编制24人,实有23人,其中在职人员22名,退休人员1名。

(二)本部门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无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5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19.36万元,下降74%,减少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旗级财政补助为66.4元/人,2021年由于市、旗两级财政提标补助取消,所以2021年旗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7.84元/人。

支出预算15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19.36万元,下降74%。其中:基本支出528.93万元(人员经费490.93万元,公用经费38万元),比2020年增加227.38万元,增长4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底调两称五称及薪级工资及公车套改;项目支出998.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346.74万元,下降135 %,减少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旗级财政补助为66.4元/人,2021年由于市、旗两级财政提标补助取消,所以2021年旗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7.84元/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2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93万元,占比 34.7%;项目支出998.07万元,占比65.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人员经费、业务费以及对城乡医疗保险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及退休人员的补助。

2、卫生健康类1496.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8.6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行政单位医疗、财政对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4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单位新成立三公经费无预算,2020年支付上年度应付未付的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降低0.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2月底办理提前退休一人,所以人头经费减少0.2万元。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7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3.6万元、印刷费6万元、劳务费14万元、电费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国有资产20.15万元,共有车辆0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应急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98.0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班敏       联系电话:1533288861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单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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