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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29
乌拉特前旗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023年度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发布单位: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发布人:丁娟 发布时间:2023-05-29 点击量:26 字体: 大 中 小


乌拉特前旗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023年度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我苏木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位于乌拉山北麓,南依巍巍的乌拉山,北与大佘太苏木接壤,东邻沙德盖苏木,西部延伸到草原明珠乌梁素海。

2.1.2 水系分布

境内主要山沟河槽有乌力吉沟、德力斯太沟、乌布浪沟、芙蓉沟、达日盖沟、巴音沟、花岱沟、呼德格阿木沟(8公里河漕)、呼给阿木沟(10公里河槽)、莫斯图沟(12公里河槽)、阿格力格阿木沟(14公里河槽)、阿日齐阿木沟(20公里河槽)、大坝沟(下游经过阿力奔嘎查)、西羊场河槽、孔兑河槽。

2.1.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属干山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230毫米,多集中在6-9月份,汛期及主汛期降雨为暴雨居多,因当地南北高差大因而洪水呈来洪快、单位时间流量大等特性。

2.1.4 地形地质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区域内地形总体为南高北低和东高西低,地貌以山陵、丘壑、坡地、纵横河道为主,境内属于第四系沉积层地质构造复杂,断裂纵横交错,岩层接力裂隙发育,水土流失呈中度等情况。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行政区划

全苏木总面积832平方公里,下辖7个嘎查,总人口4122人。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见附表1。

2.2.2 经济社会情况

全苏木耕地面积13.8万亩、以农牧业为主兼劳务输出和工矿企业加工。

2.3 灾害损失

2.3.1灾害损失

1990年以来典型山洪灾害损失4场次,合资205.32余万元。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2。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主要是我苏木点力斯太、达日盖两个沟受山洪影响。详见附表3。

2、山洪灾害成因

暴雨形成山洪集中下泄,冲毁农田进入嘎查造成人畜伤亡和财产损失。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现在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完善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充实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积极动员搬迁避让、从严落实政策法规、制度化防灾管理等。存在主要问题是群众麻痹思想严重。

2.4.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990年以来已建成防洪坝2条9公里,涉及2个嘎查投资90万元,完成红柳滩、大坝河槽除险加固,西羊场嘎查、阿力奔嘎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西羊场、公忽洞、阿力奔、白彦花、赛忽洞、阿日齐为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政府所在地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可做为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危险区嘎查座落在行洪附近,地势比较平坦,发生较大山洪时,洪水有可能进入居住地,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极大损失,安全区的嘎查远离行洪区,不受山洪威胁。详见附表4。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危险区座落在行洪区附近,地势比较平坦,当发生较大山洪时,洪水有可能进入居住地,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极大损失。

安全区的嘎查远离行洪区,不受山洪危险,详见附表4。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我苏木由政府组成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苏木内各嘎查成立以嘎查支部书记和嘎查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嘎查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嘎查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报警人员,并以花名册形式报送苏木政府、旗防汛办备案。

4.2 分工与职责

4.2.1 分工

我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苏木达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2、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苏木达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旗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指挥决策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5。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我苏木分别在西羊场嘎查、巴音温都尔嘎查设自动雨量监测站。

5.1.2 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有关监测站点分布情况见附表6。

5.2 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根据我苏木多年来,降雨情况统计,在每年的6-7月份,雨量增多,每小时降雨达到20-30mm且降雨持续增大,形成山洪,危险群众。

各小流域、各嘎查的警械水位(准备转移)和危险水位(立即转移)详见附表7。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我苏木制定三级预警见下表。

 

预警等级

   

雨    量(mm)

   

1小时水位

(cm)

   

预警标志

   

l小时

   

3小时

   

6小时

   

24小时

   

三  级

   

小于20

   

小于30

   

小于40

   

小于50

   

小于20

   

黄   色

   

二  级

   

20-30

   

30-40

   

40-50

   

50-80

   

20-30

   

橙   色

   

一  级

   

大于30

   

大于40

   

大于50

   

大于80

   

大于30

   

红   色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按照旗→苏木→嘎查→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

图1)。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3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旗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嘎查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旗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嘎查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嘎查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旗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嘎查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嘎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 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苏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有关预警设备分布情况表见附表8。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附表9)。

6.1.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嘎查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嘎查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嘎查牧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总指挥为政府苏木达。

1、负责人为分管民政的副职领导,工作人员由民政干部、党政办公室干部、包片领导干部组成。

2、主要工作包括组织人员转移、调拨急需物资、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2 抢险、救灾

1、接到预警后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该及时到位、协调工作、形成合力。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苏木嘎查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各嘎查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苏木主要领导及包队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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