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ybj/2021-0330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局机关学习制度
一、组织学习是机关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是每名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
二、学习主要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两种形式。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和阶段学习计划,结合全局中心工作确定学习内容,采取观看电教片、座谈讨论、参观交流、观摩研读、专题讲座和分散自学等形式,提高学习实效性。
三、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五上午九点织织集中学习,学习党务、政务、业务等知识及法律法规和文件,座谈讨论、交流工作方式方法。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办公室根据学习内容,把集中学习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并负责配合实施。各责任人要认真准备,保证学习效果。
五、在坚持政治学习的同时,各股室要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六、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组织调度,积极参加学习活动,认真按照要求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并加强自学思考,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七、局办公室要做好学习考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