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mzj/2023-0677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方面:
(1)对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程序和档案管理健全规范;
(2)推行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平台;
(3)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努力做到全面推行“按户施保”,对不符合“按户施保”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临时救助方面:
(1)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临时救助力度,确保真正发挥救急解难作用。降负荷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等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