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qq_fpb/2021-0341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文 号 | 乌乡振组发〔20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关于成立乌拉特前旗驻嘎查村工作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苏木镇、农牧场,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在乡村振兴中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实施方案〉的通知》(巴组通字〔2021〕53号)文件要求,现成立乌拉特前旗驻嘎查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在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驻嘎查村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确定选派驻嘎查村帮扶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乡村振兴驻嘎查村工作规章制度、确定选派驻嘎查村名单及工作队员数量,组织推进工作队选派轮换;指导督查乡村振兴驻嘎查村工作;通报驻嘎查村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承担成效考核、总结表彰;承办驻嘎查村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材料组织等工作。驻村办设在旗乡村振兴局,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蒙山 旗乡村振兴局负责人
副主任:许文杰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振宇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文志 旗农科局副局长
王 刚 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贾 明 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主任
傅继林 旗财政局乡财股股长
路孟军 旗农科局产业办主任
张呈宇 旗乡村振兴局干事
旗乡村振兴局负责驻村办日常事务和管理等工作,并每年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重大疾病险,组织驻村干部体检等工作;旗委组织部负责驻村干部的选派、调整和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旗财政局负责保障驻村干部驻村期间的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和保险、体检等经费;旗农科局负责驻嘎查村的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