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qq_scjgj/2023-0779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2-02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一、事项名称
“一照多址”登记
二、适用范围
在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已经设立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在乌拉特前旗行政区域范围内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无需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登记。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审慎监管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分支机构住所(经营场地)的地址或在营业执照住所 (经营场地)信息中注明“一照多址”字样;企业也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对已不在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拟办理迁移登记、迁移后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不属同一备案机关管辖的,其他应当取消的情形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取消经营场所备案。
三、办理部门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理程序
(一)登记方式
1、线上全程电子化登记
符合“一照多址”登记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nmg.gov.cn/或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进行网上自主申报。
2、线下综合窗口(一窗)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可以向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市场监管部门1-2窗口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二)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设立的无需提交)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参照住所变更提交)
4、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明确“一照多址”企业经营场所的个数及详细地址)。
五、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